我们记得《死囚越狱》中夜里各种事物发出的不可思议的微小声音;类似地,这部电影也是一种声学作品。必须注意布列松如何通过绘画般的构图、几乎接近Straub-Huillet手法的朴素演出(但含有极为简洁、极为直接、不可或缺的人性因素,例如赛马场的开头场景——注意女人看他的不经意眼神(像一张照片),他的颤抖——和教堂里转过头时的泪水)、前后留出空白的镜头剪切(就像物体在等待,或者观看人类:对比哈内克)和耳语般空灵的混音构建了一种浮于现实之上的透明文本;就像人物及其表演与电影背景中的现实相比显得超然或脱节——特别是女演员Mikela Green:她完全是从默片里走出来的人物——这部电影也与它所表达的事物相脱节;在这个意义上,它的织体接近福楼拜。只要想一想它表现爱情的方式即可。还有什么比这更简单、更美妙、更难以置信地准确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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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部电影以米歇尔日记的形式展开。他绝非寻常小偷,在他的小阁楼里,他读很多书,并且深受虚无主义和尼采超人哲学的影响。深深的自恋像一张毯子,使他感觉自己是特殊人类,有权向被人行窃。所以困扰他的,并不是偷窃的罪恶感,而是偷窃的艺术和狂喜。
在巴黎的地铁站,他尽可能站在要行窃人的身后,一边体行窃一边体会别人的呼吸、整个生命。
所以,行窃成为了激动人心的冒险,是手指、脚步、身体和欲望的芭蕾。但他加入的偷窃团伙头目被捕后,他也落网。最后在狱中,当一直照顾她母亲的女孩珍妮来探望他的时候,他才发现,自己还有爱的能力。
(初中是写在一个小本子上的,字迹稚嫩。现在看来,也不是很有逻辑 哈哈哈 以后再看一遍哟)
米切是一个扒手,但不善于偷。影片刚开始时是他在赛马场偷一位女士的钱包,动作很缓慢,很小心翼翼。得手后他走得很快。“我箭步如飞,但立刻就被捕了。”警察抓了他,却没有足够的证据,于是他又被释放了。
米切拿着他偷来的钱去他母亲家,母亲长年卧床不起,邻居让娜(长得相当漂亮)过来帮他开门。他犹豫在门口,最终没有进去,尽管让娜告诉他,他母亲过得很不好。他只是把钱几乎全交给了让娜,让她转交。
米切要找工作,他找到了他的朋友杰克。“他是个很优秀的人,我却一直极力地避开他。”杰克带着他与他的警察朋友交谈,结果自然可想而知。米切以为小偷是有益于社会的,并且他很喜欢这样干。
他在地铁里看见同行的另一高明手法——用一张报纸挡着偷前面的人的西装内袋的钱包,很高难度啊!米切看入迷了,在家里仔细琢磨。然后以同样的手法尝试,第一次没有得手,第二次成功了,这给他以很大信心。杰克来访,随手翻阅着米切桌上的一本书——扒手王子(什么名字我忘了)。米切说很欣赏他。杰克将书借走,还时告诉他,那个警察也要看。米切去将书交给他,两人因对书中的主人公意见不同而不欢而散。
再一次得手后,钱包的主人也发现了,很冷静地要回了钱包。这期间他收到让娜给他的一封信。他母亲病危,终于去世了。遗物被搬回他的住所——不过是些纸、信和书。“这一切好象并没有回到原点。”
米切认识了一个技术高明的同行,他教他一切高难度动作。米切沉醉于这优雅的偷盗艺术。很快,他的技艺就与以前不可同日而语了。一个转身就是一个钱包,一次搭手就是一只手表。他与他的同行合作愉快。
米切由独行侠变成了三人合作。从银行到火车,三人配合十分默契,动作舒展优美,仿佛是一场排练已久的舞蹈。警察再次找到他,告诉他,曾经他的母亲与让娜报过案,他母亲仅有的积蓄被偷,但后来又撤诉了,因为她们知道是他偷了。他说他曾经在马场抓住过他,又放了他。他希望他想想他的将来,米切大发雷霆,矢口否认曾被抓。
米切约了杰克与让娜,三人同出。米切为了一只手表而弃他们而去,他没有失手,可摔了一跤(也许是因为被发现而逃跑时摔的),杰克回屋来找他,米切明白了让娜与杰克相爱了。
米切尝试着重新独自行动,但发现似乎不行,于是继续与他们合作。
某天在地铁站,他发现他的同行被抓,这给他极大震动。他回到家,拿出所有赃款去旅行了。虽然他很担心是否能安全到达车站,他终究是去了伦敦,过了两年花天酒地的日子。
两年后他回到自己家,门没有锁,谁都不在,地上有一个婴儿。那是让娜的,孩子的父亲消失了。让娜说“爱情是个错觉。”望着让娜那张美丽而又哀愁的脸,米切说:“有我在。”
他开始工作,工作得来的钱自然大部分给了让娜。生活似乎很平静。
偶然的机会里米切再次遇上警察。警察邀他去赛马。第一次米切输了,而警察赢了。警察给他看赢的钱,要他再去第二次。米切犹豫着,最终把手伸向了警察西装的内袋。这个“眼神狡猾的家伙”在他得手的同时给他扣上了手铐。
让娜去监狱看望米切,密切说“我很懊悔因为我的失手疏忽而被捕。”他吻着让娜的额头,让娜透过铁栅栏握着他的手。“我总想与你走得近些,但却总是越走越远。”
流水帐似的介绍了这部电影的情节。现在让我发表一点拙见。
本片以大量的旁白表现了主人公的心理活动,使之更像一部小说。这在电影界是较少见的。只是这部片子里的对话旁白比起他后来许多改编陀尔托耶夫斯基的小说来,似乎是太多了,如果能够再简洁些,也许影片给人的沉闷感就会好很多。
初看似乎米切与加谬的《局外人》的主人公很像。他对什么都不在乎,他并非因为生活窘迫而偷窃,他喜欢偷窃,他认为偷窃能让一切回到原点。人当是“赤条条来去无牵挂”的。
但后来我们就可以发现,米切很在乎他母亲,他说:“我爱他胜过爱我自己。”他其实一直爱着让娜,在让娜最无助的时候,他只安静地给了她一个工资袋。
布列松也许是想表现一个人的忏悔过程,他让主人公逐渐走向光明。小偷最后总是要被抓的,这是常理,所以米切在他最不该入狱是入狱了。而我以为这是一个真小人终是败给伪君子的悲哀社会的再现。
杰克似乎是一个优秀的青年,有固定的职业,有警察这种代表正直的朋友。有一个美丽善良的姑娘让娜爱着他,可结果呢?他抛弃了让娜,抛弃了孩子,让让娜一个人带着孩子漂泊在孤苦中。
那个警察看来似乎也很正直,他一再地劝说米切,要他回到正途。但当米切的的确确放弃了偷窃给他带来的欢乐,以干净的钱承担着让娜与孩子与他自己的生活时,这个警察做了什么?他引诱米切再次犯罪,他设的局很精妙。当一个人把偷窃作为一种兴趣的时候,那么机会对他而言是很诱人的。米切不缺钱,但难免会手痒。影片中我们可以看到米切的手举起又放下,他知道那个家伙的眼神很狡猾,可他还是做了。小偷大多是机会主义者,风险愈大,其实乐趣也就愈大。所以我可以理解米切的行为,但却无法忍受警察的“用心良苦”。
忽然间我想到了《警察与赞美诗》。米切与那个穷人同样的可悲。生活在那样的社会是无法不可悲的。在这里我不想太多的评价我们的社会,我只是有一种共鸣的悲哀。布列松本人是个虔诚的天主教徒,当地的大主教却不承认他,真是很讽刺呵。
布列松用了大量的特写镜头来表现他们的偷窃,流畅得犹如芭蕾般高雅,几乎每个人都不会讨厌米切。他实在是一个英俊优雅的小偷。布列松把他美化得似乎是一个神职人员,或许就是一个神甫。他想让每一个观众在看完本片后都对自身忏悔一番,但这在我看来不过是更加重了讽刺意味。
本片用的音乐极少,但是很经典。具体是什么听不出来,只知道是十六、十七世纪巴洛克风格的古典乐。片子其实是想创造一种无声胜有声的意境。布列松做到了。
听说本片的男主角是个非专业演员,也不是个专业小偷。这实在让人很惊讶。
布列松导演的影片风格都很相似,看一两部就可以了,多看会麻木的,虽然每次他的男女主角都很漂亮。
重要的事情说三遍:
一定不要看中文字幕!一定不要看中文字幕!一定不要看中文字幕!
基于以上的原因,第一次看布列松,就两刷了《扒手》。第一遍中文字母,云里雾里,不知所云。逼得我再看一遍,英文字幕,同时把之前每太注意的细节也撸清楚了。
好了,这就对了。
这讲的是一个很有思想很有上进心的扒手,因为不堪被警察骚扰而远走他乡,最后荣归故里重操旧业不幸中枪的故事。
哦对了,其实片中还有个妹子,作为一个非职业演员长得那叫个惊为天人。其实男主金盆洗手离家出走主要还是因为她。
只要记住,这部片子想要表达的,是一个受困于思想之惑而冒天下之大不韪的作死青年,最后在妹子的怀抱里找到救赎的故事。
听说导演自己就有浓烈的宗教情节,看完最后一幕我豁然开朗:你看看妹子的造型,多像油画里的圣母——
很多人把这部片和加缪的《局外人》以及陀思妥耶夫斯基的《罪与罚》比较。的确,主角的设定有类似之处,几部作品讲的都是知识分子气质的犯罪者,更准确地说,是对知识分子破坏属性的一个隐喻。
对文化秩序存疑者,注定都是现有秩序的“犯罪分子”。
为了表现这个主题,布列松采取了以下方式:
一、通篇以日记体旁白作为过场,串起了扒窃、警察、妹子这三条线索。
二、非职业演员,无表情表演,淡化情节冲突,本质上其实是去戏剧化,上承新现实主义。
三、全场中近景跟拍,以扒手作为绝对主角,尽量逼近第一人称视角,超越了现实主义的范畴,而入于卡夫卡式的现代主义。
四、生存性的焦虑最终在女性的温(mei)情(mao)中得到补偿,最终又反叛了现代主义,而归于宗教的母题。
这里不得不再次说回妹子Jeanne这个角色。Jeanne的美可不是凭空而来的,在她身上有作者超越于女性本身的期待,生活在父母离散、独自抚养孩子的泥潭里,Jeanne却有凡人不具备的静谧与知性。
比如监狱里的这段对话:
Michelle:Those walls, those bar, I do not care. I do not even see them. It’s the idea.
Jeanne:What idea?
Michelle:I should’ve been on my guard.
Jeanne:You are suffering.
Michelle面无表情的坦白类似于灵魂的独白,但Jeanne却瞬间理解了他,只这一句“你在受难”就绝非普通人可比。
不管你在想什么,我能理解你的思想,理解你的煎熬,也理解你的苦难。
最后Michelle说:Oh jeanne, in order to reach you, what a strange way I had to take...
看看这话,是不是很像一个历经信仰的崩塌和离弃辗转跋涉却最终回归主怀抱的迷途羔羊?
PS:为了显示我的无知,再多说几句。《扒手》其实并不算多好看的片,但是风格化明显,让人印象深刻的桥段还是不少的。除了各种玩出花的扒窃镜头,最让我难忘的,还是男主那没有表演的表演。
实话讲,这可能算是最令我过目难忘的“非职业”表演之一。
表情阴鸷,目光游移,肢体动作极不自然,男主角一出场,便浑身散发出一种底层落魄者的气息。极简的台词更是加重了这层气场,配合第一人称、过场独白,电影镜头竟拥有了浓烈的文学感。
也难怪,此后布列松会在文学改编电影的路上一去不返。
第一次看布列松,真是令人惊叹。扒窃过程就像魔术,而人物内心的变化又像跌宕的小说(且完全没写在脸上)。“无表演”的冷酷感(汗,这么说来,阿基考里斯马基的无表演显得幽默多了),据说他从不重复使用一位演员,因为“一部电影已汲取他们全部的能量”。
本片就是老塔所说的“真正观察生活”的电影,导演对于一个虚无主义者心理变化的掌握相当精妙准确,同时扒手的神情、动作无不细腻、真实(无表情表演在我看来反而是恰当的),将“扒”比做“指尖芭蕾”不仅是对这一动作美学的肯定,更是对布列松本人的肯定,其他同类型电影在它面前黯然失色、毫无美感。
简练的形式秒杀那些花哨的警匪片。对罪犯的社会性和本质性的讨论恰到好处。男主演得真好,绝对是小偷界的经典形象。不过在拒绝了母亲、朋友、警察的拯救之后,他最后还是相信了爱情,布列松不常留下这样的活口吧?
男主角是非职业演员,他眼睛里总有一小团火,忽明忽暗。
第一部布列松。无法进入,十分茫然…… / 二刷D→B+。这次看居然观感有些像反面的《乡村牧师》。像是一种心理-物态-心理的回环曲线。最迷人的是中段,独白与动作作为两种形式上分立的力量相拉锯,盗窃也由外在现实反向侵入内心世界(拉门的细部姿态转变)。
相比苏联221min的《罪与罚》原版,布列松就像写了一篇读后感。演员没有表情,但是巴黎有表情。
7/10。特写和声音所形成的狭窄空间把米歇尔的心囚禁起来,初次偷窃和最后的偷窃都在赛马场,特写刻意把双手之外周围的警察排斥出画框,疾驰的画外马蹄声时刻令人提心吊胆,当米歇尔掏出一叠钱的手被拷住,他几乎自投罗网为了从罪恶感中得救;与警察谈话时手有节制地停顿一下再大力扔书,他冷酷的行为从停顿中有了挣扎。布列松擅长运用期待镜位,譬如在地铁站镜头对准失窃者的脚,脚转过方向朝着米歇尔,当众要回钱包,这次失败让米歇尔心生恐惧,摄影机选取楼梯底部的位置,仰拍他警觉地放慢脚步,镜位没有提示危险源,米歇尔探望母亲时也将期待镜位选在家门前,等米歇尔入画他却转身离开,暗示与他人接触心灵的期待落空。宗教的救赎体现在警察带来珍妮的信,牢门打开,一束光驱散了囚室的阴暗,他愿意接受爱的距离,但这种严肃深沉的劝诫不是笔者的菜。
《罪与罚》的扒窃版,像一部略去大量心理描写而压到75分钟的长篇小说。观感虽闷,回味良多。很喜欢当代题材用巴洛克音乐串场。指尖上的芭蕾舞,这些漂亮的男人手指撸来抚去,是我想太多吗..
蓝光重刷。勉强及格。日记体的形式加布列松的时间结构,让这部电影的容量显然大于76分钟的片长。男主和朋友相聚时离开,无人的座位在一次挖剪后依然无人,又一次挖剪后,俩朋友返回座位——这个镜头交代的时间就是“两个单位”,虽然你并不知道一个单位是多久,但布列松的手法提示你这是一部经过压缩的电影。面无表情的男主全片做了三件事:磨练扒窃技能并持续工作、躲避警方的纠缠、和母亲以及女主的交接,电影用刻意放慢的角度,好像确有其事的展示扒窃的细节——这个反社会行为简直有魔术的魅力,男主虚无主义的举止也有种遭放逐的神性,然而女性角色把他拉回到人的状态——在他被捕、跌落神坛以后。也许这是一个自命不凡又频频碰壁的艺术家,幻想自己终能得到佳人包容的梦吧,这个梦挺有普世性的,不过故事编的并不紧凑,男主不止僵硬还有些躁郁毛病
细致描绘小偷所处环境与精神的孤独。生活虚无,需凭借什么来排解,他将偷窃视为艺术,不为道德法律等规范所牵制。身处牢狱,时间空间都不再自由,爱情成了唯一指望。他再次将爱情视为艺术,投入其中倾尽全力。所有事情都只是排解孤独的一种形式。空虚感类似筋疲力尽,不如其纯粹,也因此比其容易妥协。
8.0/8.0 主人公Michell和另两个同伙在火车站集体作案的大量镜头串联,虽然没有一丝特技,却是描述偷窃场面最精心动魄最有美感的。被后人称为"指尖芭蕾"。然后,你就会明白《天下无贼》中的偷窃场面是多么的表面,多么虚假粗糙。而港台片中的神偷大盗们的传奇也不过是唬人的小儿科而已。
1.极简版[罪与罚],指上芭蕾与爱的救赎。2.抽离环境,无定位镜与大远景,零面部特写,中近景视平线机位+偷窃特写组接为主。3.演员模特化木偶化,女主依然极美,转场均用叠化或淡入淡出。4.巴洛克配乐仅在几处出现,渲染情感。5.如此极简风格,须以画外音和日记辅助叙事,补情节描心理。6.3分钟上帝。(9.5/10)
看不懂的时候看了也是白看,这种去掉所有细枝末叶只保留核心情节的拍法,需要导演对自己的能力有多高的要求和自信啊!
有些电影是拍给大众看的,有些电影是拍给电影爱好者看的,有些电影是拍着电影制作者看的,布列松的电影是拍给导演看的
1.台词太多。2.刻意布置与安排出来的极简,不是真正的简,而是极繁。简到过份就是多,多余的多。3.同理,刻意的脱表情,无表情,本身就是一种表情:人为的、造作的、不合理的表情。4.该有表情处无表情,该无表情处有表情。5.处处都是匠心,处处都是雕琢,处处都是设计,处处都是痕迹。
我是在MP4上看的,看了五分钟手抖了一下,播到下一个片子《推销员》那里去了,我一边想着“咦,圣经推销员真是一个普遍的职业啊~”一边看了十分钟的《推销员》,然后才意识到我放错片子了…都没有意识到语言变了囧 老年痴呆了 痴呆了痴呆了
4- 改编《罪与罚》。仍太多VO贯穿,这部主演却相当契合激情冷漠。精确配乐。一种救赎。关于极简与留白保留看法,有必要留待大银幕重检。
“我信仰上帝,但只信仰三分钟”的布列松,竟然把扒手行业拍出了神圣性。极简主义的镜头熨平了几乎所有剧情波动,只在行窃时让观众情不自禁的跟着心跳加速。这样的调度就如高空走索,最后短促而意外的爱情变奏还挺大胆的。PS男主手指真是又修长又漂亮,看他行窃就像在看指尖芭蕾…(我错了各位扒手大哥莫来扒我)
跟《地下室手记》里的人像一个模子里刻出来的,卑微又极端自大,冷漠却又很细腻。这部电影有意思的地方在于:他是唯一的,独特的讲述者,而镜头却充当了评论员。第一次行窃后的洋洋自得立马切到被捕;得知母亲病重切到酒吧练习偷窃……这都是镜头在微妙而又冷静地切割着这个年轻人。#资料馆
我日。什么“最当代的影片”?美女为什么要喜欢一个木头小偷?为什么?谁能跟我解释这个?看在偷窃镜头确实很美的份上,打个3星顶天了。一部故事片最重要的是要叙述一个逻辑完整的故事,伟大的电影可以延伸到各个时代中去。这样的电影堪称伟大的话,你让《十二怒汉》《东京物语》之流情何以堪啊啊啊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