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人都说剧情与现实产生了碰撞,这让我想到了我家乡的故事。相信很多人知道几年前一个反腐的事件吧,被称为“网红书记”的陈行甲,2011年10月他被调到国家级贫困地区:湖北恩施巴东县(湖北西南部,北靠神龙架,长江流过)。 他到任的第七天,网上就有人写“致巴东县新任县委书记”的公开信,5000字的内容满满是各种悲愤,暴力与挖苦。他回复了说大家多提意见并留下了邮箱,从第二天起每天都会有50封邮件扑面而来。一年半时间,群众集体上访就接待了至少30批,最多的一批是200多人。可想而知当时巴东的恶势力是何等嚣张以及可恶。 他任职反腐期间,例如14年一年他就弄了216个吃空饷的人,调查的大案件例如国家投资4500多万元的平阳坝河堤案件,他发现外边居然还有人能买通看守的警员与其见面传信息!能量之大让人瞠目结舌。查这个案件时,他收到过不少电话、短信以及传话,意思大概有三类,一是“遇事留一线”。二是“其实你住的地方我们知道,不要把这事闹得全县人民都知道”。三是“既然陈行甲想搞死我们,我们也要搞死他”。他警告了水利局、交通局、水保局、林业局、农业局、环保局、住建局、国土局、移民局、发改局、财政局、扶贫办、教育局、招投标中心……的局长和十二个乡镇的主任、书记、镇长。他还调查了巴东看守所搬迁项目案,国家下达的投资计划为2984万元,中标2982万元,最终结算价却增至近8000万元。县民族医院案业务综合楼项目,招标价为2627.1万元,结算9090.13万元等等。 他抓捕了不法商人官员87个(平均7.25个/乡镇),局长9人(上述局长抓了大半),县领导5人,包括了县长,县委副书记,他任职期间以寡敌众,他的斗争没人知道其中的细节,5年任职期满,他收的艾滋病干儿子让他投身到了慈善行业,离别信中感谢了“石头”、“虫子”、“小只只”等人的帮助,这些人(或曾受害者)又何尝不是一个“陈明章(或张晓倩,李静等)”呢。
巴东县城地处陡坡,去过就会知道,一条马路去另一条,要走很多阶梯,最下面就是长江,这么地势险要的地方,仍然有许多危楼,而这些违法违章的楼后面就是县委干部,当时陈行甲花了大量时间去查这事,经过不断查处,查了535栋违法违章楼,罚款就罚了4000多万,但一条大鱼没抓到。一栋违法违章的10层楼后面似乎是县里干部,刚准备动手,结果他们转手就拿到合法证明了。
州里领导偷偷告诉陈行甲:“遇事留一线.....”,结果转头陈行甲就把他话公开了。陈行甲说过他晚上出门散步办公室的同事都时刻跟着,纪委书记说:“是啊,怕报复。”另一个同事说到:“他们现在还没什么动作,一是陈行甲主动公开,他们不太敢,二是他们现在很多都自顾不暇。”16年陈行甲辞职,说我的经历比任何小说电影电视剧更加精彩。17年末打压陈行甲的州副书记杨天然因为受贿已经受刑入狱。 只有亲自面向这些恶势力的时候,你才会知道他们的残暴,他们的可怕。剧中朱伟,江阳,候贵平,严良……他们在不公的案子中最终选择了面对黑暗,甚至哪怕付出生命,而在现实中,我们这位县委书记也同样选择了面对黑暗,我们只知道他成功了,不知道是他5年到底的冒着什么危险在与恶势力斗智斗勇,而他只是一笔带过,现在想来这一笔是多么曲折艰辛。——致敬!
《沉默的真相》的结局非常非常厉害。这个结局不仅传达出极其深刻的价值观,并且每一处戏剧都是为这个价值观服务的。当最后的画面一幕幕呈现时,观众会不由自主地动容与怅惘。
献祭。
这是这部剧的主题。
这个主题是可以震颤灵魂的,只是很多人拍不好。如果你所希望的结果没有那么强烈,那你的献祭又有什么价值?如果你所希望的结果足够深渊,那么你的献祭真的有用吗?
这部剧想说的其实是:这个世界实际上是等价交换的。如果你愿意为了一个结果,交换自己的一切,生命尚且是最次的,还有家人、朋友,包括他们的名声,甚至是世世代代的骂名。那你会获得你想要的。这个世界一定会给你。
而剧中的人们,这么做了。
说实话,在观看第一集时我是不大能看得进去的。本剧如果说要有败笔的话,那就是第一集的悬疑点不够好。地铁炸药、律师藏尸、当庭翻供,这些都很到位,但是对观众来说,戏剧张力是不强的。它太套路了。
在观剧以前我还不曾读过原著。但在故事开始,当本剧用七八分钟时间烘托一个男子带着行李箱去坐地铁然后说里面有爆炸物并且男子被成功制服时,熟悉的观众显然知道这里是有反转的,而最熟悉的反转就是箱子里压根没有爆炸物,而是其他东西。
在戏剧里,只翻一层对今天的观众来说是不够的。观众渴望的是不断用更强烈的情绪来进行合理的戏剧反转,因为熟悉戏剧套路的观众不仅能清楚知道这里肯定不是爆炸物,而且能清楚知道拖着行李箱的男子张超后来在被庭审时也一定会翻供。
如果是爆炸物,那这个故事就是顺拐的。
如果张超被庭审成功了,那这个故事就是顺拐的。
顺拐的故事是不好看的。
这是大家都默认的。
因此虽然我在后续观剧过程中一次次被吸引,但第一集确实没能抓住我。不过考虑到本剧只有12集,这还是在后续没有注水的情况下完成的,第一集似乎也暂时没法有更好的解决办法。不过总归是个遗憾。
观众是不知道也不需要知道后面发生什么惊天动地的事情的,如果开场不够刺激的话。相反的例子就是谁能想到张东升突然就把两个老人推下了山。
下面是对结局的分析时间。有剧透。没有看过剧的朋友可以等看过全剧再来阅读。
本剧事实上讲述了三个故事。
第一个故事和一个叫侯贵平的乡下教师男子有关。他察觉出有人在给一些官员提供女学生,而他的一个女学生因此死亡了。于是他决定将这件事捅出来,但最终他被人陷害强奸妇女,并且被杀害,还被伪造成是惊慌失措溺水身亡。
第二个故事和侯贵平的同学江阳及侯贵平的前女友李静有关。李静找来江阳,告知江阳这个案子是一个冤假错案,希望身为检察官的江阳协助调查。在江阳调查的过程中,他逐步发现了事情的真相,并认识了法医陈明章和警察朱伟。但他们的证据一次次被销毁,甚至当有人为了阻止他们查案时,他们一个被停职学习三年,另一个甚至被陷害受贿入狱了。
在这两个故事发生后,我们来总结一下,大家都得到了什么,又失去了什么?
侯贵平得到了证据,但他失去了生命,并且被以强奸罪坐实。家里人在家乡也抬不起头来。
江阳拿到了证据,但在一次次想要给侯贵平翻案的过程中,失去了曾经谈婚论嫁的女友,几年后与他人结婚,可妻儿一次次被人要挟,自己也因此被诬陷受贿,失去了检察官职位。
朱伟为了拿到证据,和上司起了冲突,直接被停职学习三年。三年出来后又面对江阳的遭遇,最后失去了警察职位,干起了工人的活。
这些人一个个失去了自己曾经的荣耀和尊重,换来的嘲弄与不屑。他们为的是一些与他们没什么关系的女孩。他们为什么这么做?
那个东西叫做正义。
正义永远都是一件奢侈的产物。
往大了说,毛泽东拒绝汪精卫开出的高官厚禄,毅然决然地拉起队伍去井冈山,即便祖坟被毁,妻子被杀,儿子丢失,这个叫做正义;朱德放弃优渥的生活,丢下军阀队伍,丢下曾经的一切,去寻找真理,并且看着自己妻子的头颅在城墙上挂着依旧至死不渝,这个叫做正义。
往小了说,本剧的第三个故事,这个叫做正义。
在第二个故事里,侯贵平、江阳和朱伟,失去的还不够多。于是他们最后做出了更猛烈的回击。
他们是:江阳,朱伟,陈明章,李静,李静的丈夫张超。
江阳负责死。陈明章负责江阳的死亡装置。张超负责江阳死亡后运尸并且让世人以为自己是凶手。在原著里也说了,这是受了《大卫戈尔的一生》的影响。事实上它所呈现出的远比那部电影来得震撼。
他们的目的很简单:扩大影响,造成轰动大案,引来的调查组规格越高越好,要让尽可能多的人参与到事件调查中,逐步引导他们得知这其中的真相。
这就是第三个故事。
张超带着江阳的尸体引起全社会的关注,在当庭翻供后引导警方一步步查案,最后在社会舆论的压力下将背后的蛀虫与老虎拽出来。
以上的原著的内容。
相比较原著,本剧加了一条线。
在本剧中,朱伟早早失去了警察身份,他与当年被性侵而如今身为记者的女孩张晓倩合作,在全市制造爆炸案,借此逼迫警方以更强烈的行为动机去查询当年的案件。张晓倩负责传递消息,朱伟负责制造恐慌。
是的,每个人都违法了。
张超,刘明章,朱伟,张晓倩。
他们是甘愿的。这不是一些片子为了过审而加上的合理合法结局,这是这帮人在最一开始谋划时就想好的代价。
代价。
他们愿意为了这个结果,身败名裂,不得翻身。如果没有最终入狱的这幅画面,那他们的献祭就无从谈起。那最终的正义也无法让观众意识到,这一切来得有多不容易。
任何时候都要做这种准备。没有哪一种秩序是不需要代价的。想要,付出代价。想自己不付出代价却又获得结果,那总会有人替你支付代价。
不同阶层的人支付的代价是不同的。
如果性侵女孩自己来,可能前路更加茫茫,甚至可能什么都得不到,证据也拿不到,最后什么都没了。因为除了侯贵平等人,没人在乎她们。
侯贵平是老师,他能拿到一份证据,但他没法获得更多证据,所以在他单刀赴会时,不幸身亡。
江阳是检察官,他前女友的检察长的女儿;朱伟是警察;陈明章是法医。他们仨有职务便利,所以他们能够获得一个又一个的证据,可他们没法把证据捅出来。
那么第三个故事的本质是什么?是只有将这个案件以需要社会来支付代价时,这个案件才会被翻出来。
社会是由一个个个体与一个个自组织所结合而成的。在这样的过程中,当每个人都付出了一些代价时,那最终的结果必然是惊人的。前提是方向一致。坐在空调房里看着工地上的工人汗流浃背拿不到工资义愤填膺,这个叫做正义,这个正义解决不了问题。但成千上万个人这么做,那这个效果就很可观了。只是我们很多时候有更多的解决办法。
但很显然,在《沉默的真相》里,更多的解决办法在前两个故事中被试验过了,失败了。
所以在最惨烈的方式中,大家都愿意帮助他们,付出代价。
严良。
全剧有大量出彩的角色,每一个参与这场盛大献祭的人都分到了各自的角色,甚至包括小记者张晓倩。其中尤以白宇饰演的江阳与赵阳饰演的朱伟为最。
但话说回来,这些出彩的角色,一方面固然是演员的演技能够将角色传递到位,另一方面更是角色本身的魅力。这些最终以极其决绝的鲜血形态出现的人物,哪怕是通过文字,也是会令人动容的。
但严良这个角色很难。
他是警察。而且他和朱伟这个警察不一样,他从头到尾都是警察。观众很清楚,作为警察,很多戏剧点是不能有的。《白夜追凶》设计的是双胞胎兄弟,《三叉戟》设计的是陈年旧事。这些加在警察身上个体的额外的人物小传给角色增添了魅力。但如果是一个只查案没有特殊性的警察呢?
严良就是这样一个角色。
在原著里他是非警务人员,但在本剧中他是实打实的警察。这样一个警察,要想在原戏剧框架下完成破案的任务,还不夹叙自己的人物背景,还要让观众共情,是极其考验演技的。所以廖凡在本剧中其实完成了更为出色的表演。
这样一个角色在剧本里其实是作为穿针引线的角色的。而廖凡的表演让严良反过来代入了观众视角。这很了不起,他必须预先理解整个故事的脉络与情绪,并且清晰地分析出观众会在哪一刻做出什么样的反应,从而更有效果地来表演观看本剧的观众。角色好代入,观众难讨好。但严良这个角色充分验证了这一点的可操作性,是极其令人惊喜的。
在最后一场戏里,陈明章将遥控器给了严良,而这个遥控器是严良给陈明章的。故事在这一幕戛然而止。
遥控器意味着江阳的死亡真相。
这一幕意味着,严良很早就知道了这群人想要干什么,他掌握了真相。但他选择了不说。因为他知道,如果过早说破,整个案件可能会就此被压下来,达不到预期效果。
某种意义上,这是严良与他们共同完成的一场盛大献祭。严良选择了与他们一起承担。
最后说一些剧外的话。
很多朋友会觉得,这样的剧怎么能过审呢?对此我想表达的是,这部剧是一部主旋律。任何时代都有自己的主旋律,只是主旋律有时不以主要历史人物为叙述对象。读过原著的朋友当然非常清楚原著结尾的落点是什么。而这恰恰是本剧所想要表达的情感对象。
这不是《天下粮仓》,不要列队磕头等青天大老爷,这是向死而生般地逼老天痛哭。人永远是生生不息的,人永远是要奋斗的。人不能躺着等正义的到来,那样正义永远不会到来。
历史是公平的。一些血迹斑斑的人们总喜欢妄言着一切,直到有一天历史突然出现在他们面前时,他们才意识到自己犯了多么不可饶恕的罪责。当然历史也不在乎他们。历史永远承担得起代价。有一些人是不愿承认的,他们更不愿承认更多时候他们连代价都算不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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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写,你看。
为了掩盖官商阶层嫖宿强奸幼女罪,为了过审,不得不把十四岁,改成十八岁。
这掩住了谁的耳朵,捂住谁的嘴巴,蒙住了谁的眼睛?
为了掩盖真相,所以我们可以罔顾真实,可以牺牲其他一切,这才是人间真相!
所谓正义,只是政治的需要!江阳走了99步,即使再走99步,正义也不会真正为了他,为了那些受害人才出现……
整部剧的背景是上市公司老板勾结地方官员发家的故事,剧中说到卡恩集团是地方第一家深交所上市的公司,给当地提供几千的就业机会,但是真实的财务报表却是连续几年亏损,同时还通过银行、子公司做账,掩人耳目。
搜了下相关资料,小说可以直接打上以真实故事改编的称号了。
资本市场的罪与罚,活生生的一本故事汇,地方勾结,无法无天的故事好像见怪不怪了。作为资深股民,闭着眼睛都列举出多少例子。
1、新城股份董事长王振华性侵9岁女童
2、康美药业财务作假60亿,涉事三方财务机构正中珠江会计事务所,为a股91家上市企业做财务审计工作。
揭阳普宁是全国中草药中心,康美药业是地方最大企业,发家史又是一部沉默的真相。
3、2018年底,a股上演计提商誉的好戏。
“2018年,871家上市公司共计提商誉减值金额高达1658.6亿元,是A股商誉减值史上最高的年份,是2017年的4.5倍、2016年的14.5倍。”
最近a股刚好过4000只股票,2018年a股数量3583家,其中871家计提商誉。计提商誉可以简单解释为:上市公司溢价花多了钱买了另外的公司,后面承认说我买的是垃圾,它不值这个价。活生生就是一个利益输送,套现的手法。
4、同年2018年,一家企业亏损10多亿,作为地方为数不多的上市企业,地方zf给以10亿的财政补贴。
以前3、4两条在当时简直就是刷新我的认知,当时我对这个市场是完全失去了信心,开赌场的和派牌的都是一伙的。。。结果现实是2018年底,是a股一个价格底部。以创业板为龙头,2019年涨成世界第一,2020年也是世界第一。
最后点名以下的企业,看看他们什么时候出新闻。
宜华健康
拉芳家化
万顺新材
追完剧了,来回答一波吧。
先说结论——编剧才是本剧最大的黑恶势力保护伞!
不知道是不是编剧为了贯彻“长夜难明”这个主题,同时又为了过审,所以故意在最后的判决这里恶心了一把司法吧。
反正我觉得无论是编的还是审的,应该都没有请法律顾问。
卡恩集团并非黑社会组织,而是黑社会性质组织!
我们国家没有黑社会组织,我们国家对于黑社会,原则是“打早打小”,在他们成为真正黑社会组织之前就已经被干掉了。
根据《刑法》第二百九十四条: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没收财产;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其他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可以并处罚金。 …… 犯前三款罪又有其他犯罪行为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
如果卡恩集团是黑社会性质组织的话,那么孙传福和胡一浪,都是组织、领导者。
而黑社会性质组织是一种犯罪集团,因此,组织、领导者都需要对他们集团的所有案件负责!
《刑法》第二十六条: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的或者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是主犯。 三人以上为共同实施犯罪而组成的较为固定的犯罪组织,是犯罪集团。 对组织、领导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按照集团所犯的全部罪行处罚。 对于第三款规定以外的主犯,应当按照其所参与的或者组织、指挥的全部犯罪处罚。
孙传福畏罪自杀了,那么胡一浪呢?
卡恩集团20多起违法犯罪事实就只剩下一个故意杀人了?
剩下的罪名都被编剧吃了吗?
而且作为堂堂的敢拿枪跟警察对着干的黑社会性质组织,连个起码妨害公务罪和非法持有枪支弹药罪都不安排安排?
是不是有点看不起黑社会啊?
而且说了是涉及三个命案。
我不知道侯贵平、丁春妹、照相馆老板、王海军、黄毛还有最后的枪战躺着一地的警察和路人甲乙丙丁怎么争这3个名额……
就算是3个命案,3条人命,连个死刑都没有?
过分了吧编剧?
胡一浪参与杀害侯贵平、丁春妹、黄毛、照相馆老板、王海军、最后还持枪与警察枪战想干掉张晓倩,都够枪毙八百回了吧?
我们国家啥时候对黑社会性质组织这么仁慈了?
还有这个组织还有一个人——
作为市长秦大川的女婿牵线卡恩集团,利用市长影响力干的那么多事咋不说嘞?
《刑法》第三百八十八条之一 利用影响力受贿罪 国家工作人员的近亲属或者其他与该国家工作人员关系密切的人,通过该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或者利用该国家工作人员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请托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索取请托人财物或者收受请托人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较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离职的国家工作人员或者其近亲属以及其他与其关系密切的人,利用该离职的国家工作人员原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实施前款行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定罪处罚。
就安排了强奸罪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
编剧你不要欺负群众读书少啊!
李建国和罗刚。
两个黑社会罪行累累的没死,两个警察一个没跑全毙了。
编剧是跟黑警有仇吧?
搞了半天全程下来只有代号“小罗”,我都不记得长啥样的“罗刚”居然领了子弹。
李建国和罗刚杀了王海军(证据啥的先不讨论)。
一般司法实践都是坚持“少杀慎杀”原则,具体来说,大多数情况下是“一命抵一命”。
李建国和罗刚,二人都属于被指使,李建国判死刑可以接受,罗刚作为喽啰,性质上可以是从犯,一般来说,不会一起判死刑。
如果罗刚都判死刑,反过来,作为主谋的胡一浪,居然只是无期徒刑?
这个问题就更多了!有点无力吐槽……
剧里朱伟是犯爆炸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犯放火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数罪并罚七年。
实际上,无论爆炸罪还是放火罪,都不成立!
编剧估计是觉得朱伟在卡恩集团一个烂尾楼里的面粉爆炸应该是算他爆炸罪。朱伟是想搞第二次行动来着,但是并没有开始就被严良发现了。
《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条: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放火和爆炸是规定在一个法条里面的,所以大家发现问题了吗?
已经实施的爆炸判的轻,才3年,而根本没实施的放火,却判了5年!
编剧你没有法律知识可以,这基本的常识也没有了吗?
而且,无论是放火罪还是爆炸罪,都是不能成立的!
放火罪和爆炸罪是危害社会公共安全的犯罪,而朱伟等人是为了制造社会影响,因此是在无人区制造爆炸,即使是要在卡恩造纸厂制造放火事故,他们也是事前疏散好人员。也就是说,他们实施的所谓爆炸和放火,他们本人主观上不想,客观上也不可能危害到公共安全!
那么请问,他如何构成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
如果朱伟这样都算构成放火罪,那么杀害照相馆老板的那场放在居民楼的大火,又算什么呢?
但朱伟确实构成了犯罪——编造虚假恐怖信息罪
《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条之一 投放虚假的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编造爆炸威胁、生化威胁、放射威胁等恐怖信息,或者明知是编造的恐怖信息而故意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编造虚假的险情、疫情、灾情、警情,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或者明知是上述虚假信息,故意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朱伟伙同张超、陈明章、张晓倩,编造了爆炸的虚假信息,造成社会秩序严重混乱,因此,他们均可以构成编造虚假恐怖信息罪。
而该罪才是他们最大的麻烦,后面我再细聊。
剧中张超判决:帮助毁灭伪造证据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数罪并罚执行有期徒刑5年。
我都无力吐槽了。
编剧估计是懒得翻一翻《刑法》:
《刑法》第三百零七条第二款 帮助毁灭、伪造证据罪 帮助当事人毁灭、伪造证据,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首先,他没有帮助当事人啊,他就是当事人!
其次,他没有毁灭伪造证据!
这条罪名主要是为了处罚那些为了逃脱刑事处罚而帮助犯罪嫌疑人毁灭、伪造证据的行为。
而本案,张超的目的不是帮谁逃避刑责,而且,他根本就没有毁灭、伪造证据。
老年扶手、自杀的伸缩架都没有丢、最后为了证明江阳自杀,江阳还自己录了个视频。
他这个行为最多是扰乱司法秩序,但是刑法就他这个行为并没有对应的罪名。
根据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的原则,张超并不构成帮助毁灭、伪造证据罪。
至于编造虚假恐怖信息罪,这个他是构成的,他有2个行为都可以构成这个罪名,一是在地铁谎称有爆炸物,二是他是整个计划的提出者,后面的朱伟编造爆炸信息的行为也要算他一份。
剧中,张晓倩是因犯包庇罪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缓刑。
这个就更搞笑了。
我基本可以确定编剧确实是不翻《刑法》的。
《刑法》第三百一十条 窝藏、包庇罪 明知是犯罪的人而为其提供隐藏处所、财物,帮助其逃匿或者作假证明包庇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犯前款罪,事前通谋的,以共同犯罪论处。
包庇是指作假证明!
张晓倩做啥假证明了?包庇谁了?公安机关对其开展询问了吗?
并不是她是被害人她就必须要出来报案、作证的。只有公安机关对其开展了询问,她故意做了假证明包庇犯罪嫌疑人才构成本罪。
显然,张晓倩并不构成。
陈明章穿了件囚服在法庭上,但是他判了啥我咋没听清呢?
有点奇怪的是剧里最后提示了大家,那个电动遥控严良最初给了陈明章,然后陈明章给回了严良。
有人说这是暗示严良在保护陈明章。因为陈明章是帮助江阳自杀,所以构成犯罪。
如果是这样的话,完全没有必要。
江阳的死,与其他人无关!
即使是陈明章给他提供了全套自杀工具。但江阳作为成年人,死是他自己选择的,怪不得他人。
只有一种情况帮他人自杀是构成犯罪,那就是亲自动手。而陈明章并没有动手,所以他不会因为江阳的死而构成犯罪。
接下来我要说说具体可能的量刑……
死鬼,刑事责任消灭。
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不多解释了。
故意杀人罪:
1.侯贵平,胡一浪向黄毛传达的并没有杀人的指令,但是他不可能放过侯贵平,所以当时他又多派了两个手下,难说侯贵平不是被故意闷气,如果不是故意闷死,则是过失致人死亡罪。
2.丁春妹。
3.王海军,王海军是胡一浪等人派去杀丁春妹的,其在审讯时候被胡一浪指使李建国杀害。
4.黄毛,生死不明,没有交代,可能被杀了。
5.跟警察对干的时候持枪杀的人……
放火罪:傻照相馆老板使用的是放火的方式,因照相馆是在居民楼,因此危害的是不特定人的生命安全,应定性为放火罪。
强制猥亵罪:不构成。胡一浪用丁春妹色诱侯贵平,侯贵平抵死不从时强制让丁春妹和侯贵平发生性关系……嗯,男的不可能被强奸,只能被猥亵。但是当时案发是2000年,而在2015年11月1日前,强制猥亵只能针对妇女和儿童,强制猥亵男性不构成犯罪。
强奸罪:强奸纺织厂女工翁美香、李雪、葛丽等。翁美香可能无法定罪,人已经死了。李雪葛丽估计可以认定。镜头除了找到曾小乐,特地显示了一个内裤的物证……
非法持有枪支弹药罪,这个数量应该不少。
行贿罪:有秦大川受贿罪,总有人行贿,是谁呢?
诬告陷害罪:陷害江阳索贿。
光故意杀人罪和放火罪两项,胡一浪可以领好几发子弹了。合理的量刑就是死刑,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剥夺政治权利终生。
要是利用他自己作为市长女婿的身份收受贿赂,构成利用影响力受贿罪。如果市长秦大川知道,并一起受贿,则构成共同受贿。
故意杀害王海军,收受贿赂、徇私枉法。
光杀害王海军一条,死刑不冤枉。
代号“小罗”。伙同李建国杀害王海军。并长期给黑社会性质组织通风报信,不给钱那是不可能的。
不过杀人,李建国和胡一浪是主犯,罗刚应该是算从犯。
所以,罗的量刑大概应该在有期徒刑十几年这样。
上面说了,其他罪名他们都不构成,唯一可能构成的就是编造、传播恐怖信息罪。
本罪有2个量刑档次,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这里最大的问题在于,朱伟等人编造了虚假恐怖信息,并与陈明章、张晓倩等人故意传播,造成居民恐慌性疏散。
一般情况下,如果他们的情节只够第一个量刑档次,那么考虑到他们的动机,判个缓刑也无不当。
但他们的所为,可能属于“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造成直接经济损失50万元以上,或者造成县级以上区域范围居民生活秩序严重混乱。属于“造成严重后果”。
而最高人民检察院第三批指导性案例又给出了另一个观点:对于编造虚假恐怖信息造成有关部门实施人员疏散,引起公众极度恐慌的,或者致使相关单位无法正常营业,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应当认定为“造成严重后果”。
所以,他们几个,量刑幅度应该是在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但也不是完全没可能往下减——立功!
《刑法》第六十八条 【立功】犯罪分子有揭发他人犯罪行为,查证属实的,或者提供重要线索,从而得以侦破其他案件等立功表现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处理自首和立功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 第七条:根据刑法第六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犯罪分子有检举、揭发他人重大犯罪行为,经查证属实;提供侦破其他重大案件的重要线索,经查证属实;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协助司法机关抓捕其他重大犯罪嫌疑人(包括同案犯);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等表现的,应当认定为有重大立功表现。 前款所称“重大犯罪”、“重大案件”、“重大犯罪嫌疑人”的标准,一般是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能被判处无期徒刑以上刑罚或者案件在本省、自治区、直辖市或者全国范围内有较大影响等情形。
显然,朱伟等人揭发的是对方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应当属于“重大立功”的情况。
而重大立功,是可以减轻甚至免除处罚。
因此,朱伟、张超,一个是主要实施者,一个是计划提出者,应该是主犯,合适的量刑是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宣告缓刑,再轻一点免除处罚也行。
对于陈明章、张晓倩,应当认定为从犯,再往下减一档,免除处罚。
这样比较符合罪责刑相适应的原则。
这才是让群众相信的司法结果啊!
而大家心心念念的江阳平反案,也没给出交代,江阳都以死明志了,恢复他的名誉却只字不提?
江阳案,只有断章取义的录音和录像、家里搜出的现金。根本没法形成证据链。
所以,我觉得编剧准备的这个结局,是来拉低这部剧的评分的。
目前看了前6集,原著看的进度更慢,但根据目前的剧情,大概可以知道,江阳极有可能是自杀,而张超和李静、朱伟,只是配合他做了一个局,目的是为了让他的死成为一个轰动杭市,甚至于轰动全国的大案,从而吸引警方、民众的关注。他们的目的,其实为了让警方通过调查江阳案,来调查侯贵平案,从而连着骨头带着筋,扒出侯贵平案的真相,让真正的凶手伏法。
如果我猜测的大体正确,那么这部剧的最令人细思极恐的地方就在于,一个有钱人强奸了幼女,为了掩盖罪行杀了人(侯贵平),作为检察官的江阳,作为刑警的朱伟,作为政法界大佬的张超,通过正常程序都无法维护正义,最终不得不选择用自己的生命去引爆舆论,用违法的方式(制造爆炸引发恐慌都是违法)来引起关注,把事情闹大,从而逼着相关部门不得不引起重视,去追寻真相,还无辜的受害者们一个公道。这是何其恐怖啊!执法人员,在自己的职位上不能执法,只能以生命和犯罪的方式“执法”,这证明,站在暗处的那些罪恶者的能量何其巨大,他们简直到了只手遮天的地步,这又是何其可怖!
我觉得第二个细思极恐的点在于,背后的大BOSS(应该就是卡恩集团的老板)简直可以说是手眼通天,一个细节是,侯贵平用李静给的相机拍到了重要证据,黄毛企图找他要证据的原件,那天晚上去找他时,黄毛说了一句话”听说你今天又去县公安局举报啦!“这句话说完,侯贵平脸色大变,问”你怎么知道的?“黄毛轻描淡写地回答说:”这么说吧,不管你举报多少次,他们都知道。“
这番对话说明,大BOSS在公安局内应该是遍布耳目,因此消息是格外灵通。包括江阳暗中调查侯贵平死亡案件,他们也是了如指掌,这说明他们在社会各个阶层中的耳目之多。
我们常说,公务人员是人民公仆,但现实中,却有一部分害群之马,沦为了有钱人的走狗!这一点,我个人颇有感触,2017年,我在湖北宜昌经历过一次强拆逼签,我们被骗到比较偏僻的拆迁办谈条件,结果在拆迁办办公室,就被一群所谓的拆迁办工作人员,实则是拆迁办雇佣的当地黑社会给围殴了,我立即报警,结果被带到警察局后,那些流氓可以自由出入警局,在警察的办公室继续逼我们签约,明目张胆。后来亲戚说警察局外来了几十个剃着光头的人,十几辆车,我们不敢出门,就跟派出所所长申请,希望他送我们回家,结果他说,“你签完合同就送,不签我就没法送。”最终我们被迫签了字,拿了一个连在宜昌交首付都未必够的补偿条件,所长才开车把我们送到了一个相对比较安全的位置。这件事其实完美演绎了什么叫官商勾结 ,或者说执法部门如何与地头蛇勾结,坑害普通老百姓的。
《沉默的真相》中,就是因为幕后BOSS和某些职能部门勾结,他们才能对调查真相的人了如指掌,才敢为所欲为。
第三个细思极恐的地方是,所有调查侯贵平和翁美香案件的人,都死的死,断送前途的断送前途,侯贵平因为接近了真相,被害死了,江阳和朱伟也大概是因为查出了什么,一个沦为了修手机的,一个沦为了流浪汉,感觉他们都被陷害了,甚至于他们还暗搓搓弄坏了江阳的刹车,企图害死他,不仅如此,当严良调查案件时,他们也试图追车,以给他造成伤害。一个个好人都被迫害,而真正做恶的那个人,却还高高在上,吃着好几十万一顿的鱼子酱。真正是杀人放火金腰带,修桥补路无尸骸啊!而令人无比心痛的是,恶人为了保全自己一个人的性命,可以制造一个又一个”意外“,杀死一个又一个知道真相的人,从而让真相一直沉默下去。而这,仅仅还只是一个缩影。他们害了一个少女会使用这样的手段,为了其他的利益呢?又会做出什么丧尽天良的事情?无人知晓。
第四个细节是,江阳找陈明章要侯贵平的尸检报告时,陈明章说他级别不够,直到他女朋友说她爸爸是市里的副检察长,陈明章说还可以玩玩。这说明,卡恩集团大BOSS背后的保护伞,级别还不低,应该除李建国之外,还有更有来头的人在为卡恩集团大BOSS做保护伞。
第五个细节是,很多时候,真正害死小人物的,恰恰也是小人物,比如侯贵平去照相馆洗照片,结果照相馆老板为了还一万块的债务,就把他给卖了,这人出卖的不仅是照片,而且是良知,当然了,他很可能,也没什么良知。而陷害侯贵平的丁春妹,也是一个算是苦命的女人,她仅仅是为了一万块,为了一个开超市的梦想,而出卖了良知。有钱人可以不把三十多万的鱼子酱当一回事儿,可是普通人,却可以为了一丁点钱就出卖很多珍贵的东西。钱有时候,是生杀予夺别人的工具,一个细节是,卡恩集团老板和李建国吃饭,一个服务员打翻了鱼子酱,在场的小混混对服务员疾言厉色,号称这鱼子酱三十多万,服务员吓得一句话也不敢说,直打哆嗦。而过了半晌,卡恩集团老板则说”为了这点鱼子酱,至于么?”然后对服务员说“下去吧”,大有古代君王赦免臣子罪过的意味。刁难还是赦免,全在他一念之间,也许他真的非常享受这种生杀予夺的感觉。
从目前的几集看,《沉默的真相》尺度还是挺大的,他极大的反映了普通人在维护正义时的无力,以及权贵们作恶时是如何翻手为云覆手为雨的。普通人在权贵面前,简直就是刀俎上的鱼肉,他们为了心中那道光,为了正义,往往要以命相搏才能稍见成效,但正义本不该是奢侈品才对。这很残酷,但又很现实。
前五集写的都挺好,美剧思维在做,后面的情感浓度起来之后,编剧技巧上反而不如前几集了,整体上的观感跟《少年的你》那种片子挺像的,剧集的完成度非常可以。剧组运作上跟《隐秘的角落》一样的节奏和思路,不过这部的编剧更好一点,角落的导演活儿更漂亮一点。
我们都是平凡人,但是,如果真的有江阳这样的人存在,我想我也能变得勇敢一点。
把李丰田牛逼打在公屏上!看完了剧,再把导演编剧和所有演员牛逼打在公屏上,沉默的真相,站着过审的!牛逼!
一开始,江阳不愿意替侯贵平翻案,而吴爱可毫不犹豫地答应了。你以为吴爱可是愿意为了正义而献身的人,结果当她看到这个案子的严重性后就退缩了。你以为江阳是明哲保身的人,结果这个案子他一查就是十年。他的前途一片光明,他却为了这件事付出了青春、事业、名声、前途、家庭,甚至生命。有的人一看见黑暗就大声说要打倒黑暗,然而他渐渐就不吭声了;有的人知道黑暗的可怕之处,他曾经犹豫过,动摇过,但他一头扎进黑暗,再也没有出来。老师、父母从小就教育我们不要多管闲事,不要强出头。正因为人人都觉得自己无法撼动黑暗势力,还没有尝试过就放弃了,所以黑暗势力才会越来越无法无天,像侯贵平一样被诬陷、被杀害的人才会越来越多。电视剧中至少还有江阳这样的人为侯贵平翻案、和黑暗势力作斗争。但现实中还有江阳这样的人吗?
原著文本的胜利,故事立意委实值得赞美,能被还原至此实属不易——尤其以巧妙转场对接方式来实现三个时空的切换,堪称本剧最大亮点;但颇为遗憾的是,除此以外的视听语言与拍手手法着实平庸,甚至部分剪辑令人迷惑。漫说广告植入的牵强,主旋律倾向特别令人不适,收尾处领导指示与表彰大会十分无语;对原著中提及的系统/体制核心问题未深入,这才是导致沉默真相的最大阻力啊——不过考虑到大环境,也是十分无奈了。向漫漫长夜中坚持公义、追求真相的人们致敬。
比起坏小孩,这部明显更难拍,因为毫无喘息的空间,就是沉重,沉重,拖着口棺材上山一样的沉重,费力不讨好。观赏效果是不及隐秘的,就像无证之罪也打不过白夜追凶一样,但有人拍出来了,拍得诚意工整,这本身就值得褒扬
“在三个时空里,他们都选择了向前。”
没想到视听跟紫金陈的文笔是一个水平,前半部,不论人物还是悬念都没立起来,到头来还是全靠这个坚守正义的B故事兜底。时空交错的招数都属于基本功了,最严重的问题是,严良这部分压根没给出什么缜密的推理,是通过开上帝视角给观众补足的,也顺带着警方一侧的情感线全线溃败,这让最后的表彰和大人物的明察秋毫都显得可笑。演技在第一梯队的绝对不是廖凡、白宇,也不是曾经靠抽烟令人胆寒的宁理,而是不那么有名的赵阳(朱伟)和田小洁(陈明章),他们为这部剧提供了坚实的可信度。新写的记者这个角色非常鸡肋(而且把黄尧拍得特别老),羸弱的枪战戏直接拖垮了结尾,更别提那些严重破坏构图的广告植入。唉!跟《隐秘的角落》加起来也比不上《无证之罪》。
9分,比较社会派,其实推理过程和真相解谜并不是核心,而是借案件,走入一个黑暗的漩涡当中,去揭示更多的问题。其间有几场戏确实很感人。角色的那种无力感,也非常让人无奈,好像挥铁拳打棉花,你会觉得有愤怒却无处发泄。所以,后来角色的行为才更让人感动,也多了些热血的味道。总之,是部值得推荐的好剧,尤其放在当下的华语罪案剧里面,是难得的好剧。
政治讽刺,我知道不改不可能过审,但从行政单位辞职的我,冲这个真实的故事也要打五星。真的感同身受,19年辞职。还原到这个程度,值得五星,瑞思拜!!!
对不起,因为原著我没有办法理智打分,看着每一个角色都好想大哭。
继《无证之罪》,《隐密的角落》之后又一部改编自紫金陈小说、爆红的网络剧,评分很高在于题材较好地触及了官商勾结、警黑牵线、平反冤案的社会现实。三层时间平行叙事,有些交错呼应、视听剪辑的不错段落;当然也带来了影响主要人物充分塑造的散乱瑕疵。导演是本科及硕士都在北美影视专业院校学习的新秀,在国外留学又能回国拍好影视作品的人不多,这位陈奕甫导演的表现,难能可贵。
十年饮冰,难凉热血,赤子之心,坚守真相!主创真的不容易,看了几集,跟原著99%一样,,全员演技在线!宁理的张超让人毛骨悚然,尤其第二集开头,白宇演的江阳意气风发的样子!谁能想到,真相,背后藏了多人的热血和眼泪。
18块钱买了超前点映,江洋丢钱包那个地方,我真的是彻底崩溃了
两集7.5。因为之前几部悬疑短剧的惊艳,这部影像风格有点失望,偏纪实风一点,有点看重案组的感觉。看得出剧本应该是最夯实的,剧情走的还是比较顺畅,但感觉导演有点平庸,就按部就班拍,四平八稳不钓人。廖凡比较稳,几个女演员挺不错的,谭卓大眼睛自带悬疑诡秘感。
十年饮冰,热血难凉啊,希望真相不要再沉默。真的好,其实这部剧重点不在于破案,而在于有没有这个勇气去破案 有没有这个热血去查案,这么几个人啊,为了真相付出他们的半生,长夜漫漫,还好有江阳这样的人照亮黑暗,长夜将明!!
江阳用了三分之一的人生,把自己从意气风发的检察官变成行李箱里的一条线索。他生前是一束被压制的光,掀开箱盖的那一刻终于重见天日。
节奏控制不错,虽然叙事的逻辑略有调整,也增加了记者等原创剧情,但整体而言还是尊重原著的。不过这个故事相当慢热,而且重头戏都在中后期,题材上又有很强的社会敏感度,所以对于后面的改编和发展,我深深期待又保持担忧。
江阳偏离了本该走下去的光明坦途,选择了用自己点亮弯曲的真相之路
此事只能戏中有,人间哪寻仗义人。倒是名字取得好,真相大多都沉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