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篇影评
1 ) 那个娃娃脸,尼尔森
1、剧里的娃娃脸,尼尔森。
一个看似疯狂的人
捆着一身炸药,潇洒抢银行的大盗,在被评论为娃娃脸尼尔森时,恼羞成怒。
然后,按照常理来说,霸气的大盗应该提枪就干。相反,他的生气后更多是自我沮丧,自我懊恼,却不伤及他人
所以,他恶吗?
只是,得有多自卑,才会争取这种方式的光彩夺目。
2、历史上的娃娃脸”尼尔森。
1908年出生于美国伊利诺伊州芝加哥,在他少年时期,正是美国犯罪最猖獗的年代,而尼尔森从小就跟着一群地痞流氓鬼混,7岁时尼尔森因玩枪不慎打中同伴第一次被捕,13岁时因偷窃汽车再次入狱,尼尔森短暂的生命只活了26岁,一大半时间都在犯罪。
并且犯罪不断升级,从小偷小摸,到抢富豪,抢银行,最后成为FBI的“头号公敌”,抢杀3名FBI选手,一炮而红。
最后身中17枪,生命定格26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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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终其一生,摆脱不了“娃娃脸”三个字。
而你我呢?
2 ) Where Art Thou?
数千年前,荷马笔下的希腊勇士,奥德修斯策划了木马之计从而结束了鏖战十年之久的特洛伊人神混战。不料凯旋回国之时轻率出言得罪海王波塞顿,历经苦难与折磨后终究回归故里,与妻儿团圆。
套用了一样的故事架构,同样是颠沛流离,同样是妻儿团聚,科恩兄弟用啼笑皆非的黑色幽默重新诠释了这段另类的史诗奥德赛。
“你们要进窄门。因为引到灭亡,那门是宽的,路是大的,进去的人也是多的;引到永生,那门是窄的,路是小的,找着的人也少。”(马7:13)
一个缓缓的长镜头,麦田高接苍穹之后映入眼帘的是摩根费里曼饰演的盲人先知,这个以奥德赛作者荷马为原型的铁道工,给了越狱出逃的三人一个锦囊预言,"you will find a fortune, though it will not be the fortune you seek. you will see a road fraught with peril, you shall see things wonderful to tell, fear not the obstacles in your path, for fate has vouchsafed your reward."
异曲同工,马太福音中有提到“要进窄门”的说法,如同亚瑟王梦寐一生的圣杯一般,所有wonderful to tell的事物都是结在悬崖峭壁上的果实,唯有成功经过死荫之地后才能寻着。所有的苦难,一切的付出终究将被定格为寻见真理的那一刻。
但看整部影片,埃弗雷德、皮特、迪摩找到了摩根所预言的fortune了吗?这当然不是指埃弗雷德自己杜撰出来的地下宝藏,我想摩根所预言的fortune,是罪的赦免,是心灵摆脱罪的钳制。
影片中有提到两处赦免,一处是皮特和迪摩在丛林深处小溪旁的受洗,另一处是丹尼老爹为了选民人气拉拢乡巴佬乐队对一行人过往刑责的免除。从表面看起来似乎“凯撒和上帝”两边都已经被摆平,然而影片所要表达的不是这种因罪生恶最终必被特赦的普救论。
“你们是在人面前自称为义的,你们的心,神却知道;因为人所尊贵的,是神看为可憎恶的。” (路16:15)
向魔鬼出卖灵魂习得一手好吉他的汤米,靠抢劫获取刺激快感的娃娃脸纳尔逊,“为主奔波”的独眼龙大丹,侍奉假神的异教徒以及所有假扮善男信女的中产阶级,还有那些口是心非的政客和幕僚,大萧条时期的美国,与其说是处在经济的低潮期不如说是被搁置在了灵魂遭受流放的空白期。每个人都在寻找答案,每个人都在为自己的灵魂寻求一个可以安置的家,每个人都在渴望阴霾后阳光的再临,而在看见了一颗叫做“信仰”的救命药丸后便不由分说地囫囵吞了下去,于是各色各样的信仰“病症”发生在了这些人身上。
有些人参与信仰活动,是希望找到一条改善生活的途径,让自己感觉自己还不错,对事情也能有比较好的见解,于是他们安排一套仪式又请来牧师,以便实现以上的愿望。
正是这样伪善的面具被扯下后让不少人感喟道,信仰已沦为了人类罪恶欲望的工具,是恶人道德感的来源,没错,影片表达的正是这种信仰作用的败坏与扭曲,戳穿了数千年宗教的道德谎言,不过需要注意的是,这里所谓的“信仰”只是刻在石板上的摩西戒律,教条得叫人可怕的禁欲主义,是死的。
“凡称呼我‘主啊主啊’的人,不能都进天国,唯独遵行我天父旨意的人,才能进去”(马7:21)
“我实在告诉你们,税吏和娼妓,倒比你们先进神的国”(马21:31)。
信仰不应该只是在修道院灰暗角落里被诵读的经文戒律,亦不是在死到临头时求生本能般地比划十字,它渗透于生活的方方面面,此所谓信仰的细节。然而,正如法律一样,没有绝对的执行力,它不过是一堆耸人听闻的废话,没有落实到一言一行的信仰到底不过是人类道德沦丧后替自己良知作补偿的心理暗示。不幸且不同的是,法律会有强硬的执法部门,那信仰呢?
历史之所以能作明镜可鉴,是因为我们总能透过它见证那似曾相识的一幕幕,轮番登场谢幕的无数龙套却一直在演绎着不变的剧情,不知如此的殊途同归是自然发展的必然规律还是上帝在揶揄人类不断栽着同一个跟头的把戏。公元前586年的耶路撒冷城同样的内外忧患,也存在为了政权安定而不负责任的祭祀先知,轻轻忽忽地医治百姓的损伤,假借神的名义唱着平安曲,自诩义人的道德家比比皆是,举国欢腾于立国基石早已被被蛀空的城池之中。
那是一个圣经尚未完成需要藉由先知来传递上帝话语的年代,而如今,圣经作为神的话语已经完全启示给了人类,没有耶利米那样鞠躬尽瘁的流泪先知冒天下之大不违来矫正公众思维意识形态对于宗教作用的狭隘曲解。去透析圣经本身的默示然后全然地委身于此抑或是打着效法基督的口号为非作歹都是我们自己的选择。
遗憾的是,影片最终没有提供解决问题的方法。上一秒还虔诚祷告的埃弗雷德在获救后随即又摆出了那副无神论者的轻蔑嘴脸,即便是亲身经历了所有的预言,他也只是淡淡地说了一句,“这不过是巧合罢了。”
片末了,预言中的奶牛站在了谷仓顶上,一切都浸泡在了洪流之中,最终的fortune到底是在哪儿?是否连带着沙石泥土一道被冲入了河底?God knows。
3 ) 天籁之音
在第四十四届格莱美的最佳专辑评选上,有一张专辑的出现最出人意料,既不是什么大牌明星新作也不是什么高水平新人的表现,而是一张以往最多只在专署奖项上出现的电影原声CD。
2000年到2001年有不少好的音乐电影的出现,比如冰岛歌后Bjork的Dancer in the Dark,讲述摇滚歌星里程的Almost Famous等,这些电影原声都获得了很高的商业成功,也赢得很多歌迷的喜欢,不过在今年获得大红大紫的是科恩兄弟导演的喜剧电影《O Brother, Where Art Thou?》(老兄,你在哪儿?)的电影原声。
上面所说到的各个电影,都在影片中穿插着大量美妙好听的歌曲,却不外乎现代流行音乐的各种类罢了,象《O Brother, Where Art Thou?》这样描写30年代老美国故事的电影,里面却使用到了足够怀旧也足够经典的老歌。为了制作出贴切电影年代(1932年)的密西西比之声,科恩兄弟找来了T-Bone Burnett,这位曾经给诸如Elvis Costello,Sam Phillips, Joseph Arthur,和Counting Crows这些民谣-摇滚艺人都做过监制的大师级的制作人,来追忆和重现那个时代的乡村音乐,根草,民谣,宗教圣歌和布鲁斯。科恩兄弟和Burnett将这个电影的配乐做成了那个时代的音乐历史大集汇。
尽管出现在影片中的歌曲全都不是为电影新制作的,而且这些艺人也不是能经常做那些早期的音乐,但他们的努力使得所有出现在影片中的歌曲都达到了给影片升华的作用。这些歌曲包括1955年由Alan Lomax所做的描写黑狱生活的"Po Lazarus"——对了,顺便提一下,所有这些歌曲都是由一些老乡村(如Fairfield Four, Ralph Stanley, the Whites)和新起来的很棒的歌手/组合(如Gillian Welch, Alison Krauss, Emmylou Harris)录制的,所有歌曲都没有用那些现代常用的数字录音,这样使歌曲达到了符合那个时代的,颇为真实的效果。
这些歌曲里有一首歌相信看过电影的人一定不会忘记,就是Dan Tyminksi的"I Am a Man of Constant Sorrow",这个在电影中使那三个倒霉蛋偶然间一唱成名,最后救了自己的歌曲,是一首欢快自然,白听不厌的老根草/乡村作品。还有三个愚蠢可爱的倒霉蛋在河边妄图洗掉自己的罪恶时那首"Didn\'t Leave Nobody But the Baby",以及出现在影片高潮部分表现3K党聚会场面的"O Death",所有的一切都在制作人Burnett手下完美的表现了出来,尽管这都是老早前的作品,但是今天听起来仍然不会有丝毫的厌恶,反而由于那种没有商业动机,纯粹表现音乐的气质,让人过耳不忘,甚至这些歌曲差点反客为主抢了电影的风头。
4 ) 人生需要一些自嘲。
如果你看过科恩兄弟的电影,你就会发现一个司空见惯的现象,就是几个人不停的在斗着嘴。不停的讲,不停的辩解,不停的说。用北京话讲,一群“碎嘴子”。
不管是去年大热的《阅后即焚》,还是早些年的《谋杀绿脚趾》,或者就是这部流传已久的《逃狱三王》,你都能看到这些主角们的喋喋不休和夸夸其谈,在矫情的每一个话题,每一个评论的对象,述说的每一句话。
毫无疑问,这就是科恩兄弟电影的一贯风格,稀奇古怪的情节和巧妙安排的线索,以及一帮碎嘴子的台词表演,形成的乐趣所在。
这部电影其实更像是一部公路片,以乔治•克鲁尼饰演的囚犯艾弗瑞特,率领着两个跟班德尔玛和皮特,逃离了每天枯燥的碎大石修路的沉重工作,以取一笔天外之财的遥远梦想,诱使三个人共同逃狱去挽救他已经垂危的婚姻生活。
这一路上,遇见了形形色色的人,和奇奇怪怪的事。都因为与这三个人的偶遇,在原本各自的人生轨迹上,发生了不可预测的变化。
其实这些并不是表述的重点,但是它确实我们观点的来源。就是在繁重的人生面前,我们每一个活在其中的个体,都需要一些自嘲来应对平凡的生活。但事情的巧妙,就在于当平行相驰的人在某一点上发生关联的话,事情的结局就不再是你熟悉的轨迹,而是一个全新的开始。
黑人吉他手托米,原本是一个自以为和魔鬼交换了灵魂的音乐家,去参加电台演出。因为巧遇逃狱三王,录制了一首很广为流传的歌曲,并且乡巴佬乐团名扬天下。就在他被祭奠处死的瞬间,新的人生翻开了另一幕。
《圣经》推销员大盗—独眼龙大丹,在抢夺了逃狱三王的钱之后,在黑人托米的祭奠式上,非常骁勇的防卫住了由天而降的旗杆,却被十字架砸到天国。这是多么大的一种嘲讽。
声明狼籍的强盗“娃娃脸尼尔森”,为了证明自己是一个成年人,不断的沿路烧杀抢掳,却因为一句话而黯然神伤,他仅仅想摆脱娃娃脸这个称号,直到最后被抓。这看起来是多么神奇的形象营销。
而竞选的官员派比,也因为和逃狱三王的交织,而改变的竞选的格局。甚至是逃狱三王自己,在被赦免了的回家之路上,却被安排了一个惊天动地的结局,就是他们被执法官库利抓到了。我们原以为影片就会以这样的一个悲剧结束,然后科恩兄弟又以此嘲讽了我们,山洪暴发的千钧一刻,又一次拯救了这帮碎嘴子。
每个人面对每件事情的每种态度,在我们看来都是人生最需要的自嘲。不管是快乐,还是悲伤,不管是希望,还是绝望,我们都应该不停的唠叨,不停的表述对每件事情的看法,不停的沟通。
因为,只有这样我们才与这个世界有呼吸的关系,也因为只有这样在面临众多艰难困苦的同时,自嘲变得最有勇气。
5 ) 逃狱三王
虽然曾经读过一遍《奥德赛》的原著,还是很难看出电影中多少戏仿的成分,对不熟悉《奥德赛》故事的人来说,可能更是会留下些遗憾。看《奥德赛》的时候也很痛苦,完全是靠着意志力才能看下来的,读完以后,除了故事主线,基本上已经不能记得什么东西了。昆德拉也说遗忘是小说作者和读者的大敌,作者在一篇长篇小说中慢慢铺下影子为后文铺垫,精雕细琢,可是读者早就忘了前面1页的内容,只能有个大致的概括。小说作者永远也不能希望读者像自己一样这么来理解自己的小说。因为遗忘,每个人的心中都会有一个不一样的尤利西斯。
如题,这是三个人逃狱的故事,主角名叫尤利西斯,带着两个锁在一起的狱友逃狱,寻找宝藏,一路上再碰上些人和事。片中出现两个瞎子和一个独眼龙,第一个瞎子是个神神叨叨的预言家,说些疯话,觉得这位倒可能是映射荷马老先生了。片中也有出现荷马,是个州长候选人,3K党的地方老大。我不知道片中到底还有多少隐喻,第一次看见正受着洗礼的宗教人事是怎么回事,3K党是不是就是3K 党,州长竞选是否只是州长竞选,那尤利西斯的那六个(七个)女儿和缪斯有没有关系,不过这样辈份就不太对了(不过希腊人本来就不怎么讲辈份的)。《奥德赛》中著名的奥德修斯游历冥界的场景在片中似乎没有暗示,是不是怕打破影片喜剧的气氛。
除去这些鬼模鬼样的隐喻和隐射,这依然还是一部轻松搞笑的音乐喜剧电影。George Clooney表情丰富,表演夸张,两位谐星配角也恰到好处,外加柯恩兄弟的金牌制作,夏日必备。另外,在下《逃狱三王》的原声,速度超慢。
http://imapollo.blogbus.com/logs/25073205.html 6 ) O Brother, Where Are You?
说实话在看这部电影之前,我一直以为这部电影的名字是我文章的标题。结果去射手网搜索字幕的时候发现没有这个电影,仔细看了一下片名,才发现是Art Thou。
我这个人看东西不仔细,小时候考试总是漏做一篇试卷。却很喜欢对这种事情钻牛角尖。Art Thou的出现我自然不会放过。
具体是什么意思我去google了一下,发现了一个很有意思的条目:
Dust thou art, and unto dust shalt thou return.
你本是尘土就该归於尘土。
虽然我最后发现Art Thou的意思其实就是和Are You差不多,只不过是前者年代比较久远罢了,但是这句帅气无敌的句子也够我做MSN签名装深沉一段时间了。
貌似扯远了,回到正题。
这部电影和科恩兄弟的其他片子一样(虽然是Ethan Coen拍的,但是我也暂且将它归为一类吧),每个人的解读都会有不同,往往分析的时候都有自己思想的影子。说来惭愧,我在看完整部电影两次之后都没有把这部电影和小时候粗阅过的奥德赛的一个边角联系起来,直到我上了豆瓣看了各位大大的评价才恍然大悟。可能是里面的歌声太过于动听,以至于将我平时爱钻研小细节的情绪都一并带走了。
如果你喜欢凯鲁亚克的《在路上》,你一定会爱上这部电影。
科恩兄弟在一副略微泛黄的胶片上,用3个史上最可爱的越狱者的视角,在他们旅行的路上刻画了在修建铁路的唱歌囚犯们,盲人铁路工人(可能是有寓意的吧。),把自己的灵魂出卖给魔鬼的黑人吉他手,为了寻求更大的刺激而每天抢劫犯案的娃娃脸Nelson,不择手段的商人强盗,以及3K党,贩卖面粉发家的州长等等。有些人出场就只一瞬,但是都有理由让人难以忘记。
仿佛就是一部美国30年代的风情画。还是有声的。
那些怀旧的老歌。由轻柔的Big Rock Candy Mountain,直到稍显凄怆的I Am A Man With Constant Sorrow,每当电影的高潮,里面的角色都倾向于用歌声表达自己的感情,收起那或者顽皮的表情,或者严肃的神态,或者残酷的面庞,每个人都变得那么美好。就像我每当听到“当我离开我的故乡Kentucky,生我养我的地方,我将注定继续流浪。”的句子时,都会情不自禁的在腿上打起拍子,跟着电影中稍显邋遢的乔治克鲁尼一起哼唱。
每部科恩兄弟的电影,都仿佛在抒发着一种思绪,这种思绪是隐藏于他们的黑色幽默和正经之下的一个秘密,就像是调侃之余的哀伤,玩笑之余的落寞。Miniapolis的浓雾和那蹩脚的美国乡音,Texas的烈日和那稍显不羁的牛仔强调,Missisipi的流水和那有点旧式的英语。这些都让我久久不能忘记。
或许每一部科恩兄弟的电影,也都代表着一个地方的风情,一群典型淳朴的人,以及一个时代的痕迹。
【B】科恩兄弟娱乐起来也是够彻底,人物成长为零,不过本来也就是图个好玩儿的东西。克鲁尼前半段表演过于浮夸。
处处奇观、处处奇迹,非常好看。歌太好听了。这次逃跑的旅程算得上现代奥德赛,最开始铁轨上的盲老头是预言家呀,在前电力时代描绘最后的神迹。
挺逗的,有卡通风格,这部电影让我喜欢上了美国乡村音乐!有时候 George Clooney给我一种很像发哥的感觉,都喜欢大奔头,都很帅,很偶男人味的。尤其是都去表演一个偏调皮的角色的时候最像,很有喜感
科恩兄弟写的诗
对《奥德赛》的解构,在这个故事中,科恩兄弟对美国历史和政治进行了隐喻式的探讨,追寻着美国民主政治、宗教以及民众心态在上个世纪30年代的历史性变迁,在这一点上,影片可以被称为一部史诗而当之无愧。把自己灵魂卖给魔鬼的黑人兄弟原型是罗伯特•约翰逊。科恩兄弟总是在他们的电影里恶搞克鲁尼。
原声大赞,比较搞
荒诞得让我很喜欢,配乐也好听。
太搞了的科恩兄弟,乡巴佬组合,男人的痛,大胡子组合,影院里的那幕低声细语。真的是让人从头笑到尾,当然不止这些,还有这片子极富西部风格的色调和迪金斯的摄影。原声也是赞!
哈哈哈哈最后剧情真是神逆转,三个哥们儿一个比一个表情帝!太喜欢了!乡巴佬合唱团回归那段真是笑死我了,歌太好听了(《美国哈兰县》里面似乎有类似旋律的民谣)。
科恩兄弟半戏谑地宣称[逃狱三王]改编自<奥德赛>,而当年的影评人宣称不明白这场漫游目的为何,太遗憾了,因为它本来就不应有目的。荒诞是新时代喜剧的核心,更是科恩兄弟世界观的基石,因此更为重要的是,影片能否把这种荒诞传达出来。最终结果让人不能够再满意,其中最重要的元素是那些富有个性的音乐
科恩兄弟的作品总是如此独树一帜,荒诞间掺杂着怀旧的调调,加上那一股浓浓的乡村范,这种黑色幽默的确令人着迷。影片原声很赞,三大傻很有趣~
很有意思的片子,三个主角搭的很好,色调和海报都是我喜欢的类型。不得不说,科恩兄弟很有才,把奥德赛可以用这种形式诠释。另,影片的OST很棒,浓浓的乡村民谣风
一部将2进行到底的影片,对《奥德赛》一点儿都不了解,但科恩兄弟的改编完全是颠覆到了极致。我就全当公路喜剧片看的,人物设置都很2很疯狂,仍然有着很强的寓言色彩。歌曲都相当好听,好莱坞一线演员的唱功都如此了得,实在是佩服~
科恩兄弟并没有找到合适的喜剧方式去解构《奥德赛》,甚至没有合适的喜剧演员,相比之下《大话西游》(有周星驰的)这方面就做得不错。喜剧中为让观众思考的超现实主义手法如果不利用间离效果(该片中的牛等),效果会差很多。很久以前读过《奥德赛》等其古希腊和中世纪诗歌,具体内容全忘了,但那种与生命与未来与“上帝”(我尝试去理解的)的强烈连接,还是能感受到的。走马观花的解构,更像是现代中产阶级心灵上的坐井观天。
好玩、怀旧、可爱
关于推轨盲人老者的身份,有人根据奥德赛模式认为是荷马,也有人依照宗教救赎流程推定为上帝。但哥更愿意将其理解为一种俗人入世行走的象征:永远在既定的轨道上,毫无预见性地盲目前行。君不见电影结尾时,连英雄主角都逃不过世俗的羁绊,坠入梦想寄托者——妻子的欲望辩证需求的陷阱中。【9↑】
目前为止,科恩兄弟的作品称的上喜欢的只有这一部,音乐用的好,跟电影怀旧温情的基调很搭,三个主角也都很有意思
追求刺激的人,没有永远的高潮,前一分钟意气风发,后一分钟郁郁寡欢。非常好听的乡村音乐。
科恩兄弟套用荷马史诗向乡村、布鲁斯和灵歌的致敬,对上帝和灵魂的探讨;但又犯了他们形式感过强的老毛病;罗杰·迪金斯低调而华丽的摄影深得我心,开首的黄色滤镜应用无比抓人 P.S. 这部片子的OST一定是Country粉的心头好。
科恩兄弟最为温柔的一部电影,一头尖牙外露却哼着Country Blues的狮子。乔治克鲁尼三十年代的扮相还有些神似克拉克盖博。在Crossroad遇见Robert Johnson时蓝调乐迷必定会拍手叫好。三K党一场火光夜戏就像马克吐温和威廉福克纳的小说画面瞬间合体,真正的Dear Old Southla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