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篇影评
1 ) 卑鄙是卑鄙者的通行证
不管你做了什么伤天害理的事,都会给自己合理的借口。谁会觉得自己是坏人?你可以把往事尘封在地下室,锁上心门,永远不去想,我都这么做。直到你遇上心上人,你只想把钥匙交给他,让他打开心锁,走进你的心房。但是你办不到,因为你的心太黑暗,藏了心魔,不想让人看见你的丑陋。
上面这段话,是汤姆·雷普利的一段独白,说给彼得听的,是他内心的真实写照。在他的充满谎言的话语中,这段话显得弥足珍贵。
这是我第二次看这部电影,第一次看得比较仓促,主要是看剧情。而这一次主要看得是人物,虽说是重看,也觉得精彩万分。
雷普利这个人物,让我想起了《漂亮朋友》里的迪鲁瓦,以及《红与黑》里面的于连。都是属于那种为了向上爬而不择手段的人。中国人总说:善有善报,恶有恶报。其实这只是一厢情愿的想法,而真实,严酷的真实告诉我们,功成名就的往往是那些脸厚心黑的人,所谓“一将功成万骨枯“就是这个道理。”我不是宣扬马基雅维利主义,而确实是愿望和现实之间是有鸿沟的。
雷普利成功了,这没什么不好,这样很真实。我一直也想塑造一个雷普利一样的人物,一个彻头彻尾的坏蛋,但实际上这个过程一定很痛苦,你一定会万分的厌恶你的主人公,而在结尾让他浪子回头,如果我来写雷普利,恐怕他会是这样的结局,然而实际上,这种念头恰恰是心虚的表现,是不够胸怀坦荡的表现,当一个虚构的人物折射出你内心的欲望时,你就会下意识的保护他,希望他有一个好的结局,这是你在下意识的演练,在为你自己可能犯的错误寻求好的归宿,因为你可能成为雷普利那样的人,于是你希望他成为一个你希望成为的人,而不是一个他应该成为的人。但实际上这种文过饰非是没有意义的,无论你成果还是失败,你都是一个彻头彻尾的坏蛋,这是毋庸置疑的。这让我想起韩国电影《丑闻》,主人公结尾的反悔是这部电影最为愚蠢的改编,总是期望救赎,实际上批判才是真正的救赎。这个世界不需要传教士,而是需要裁判所。
雷普利爱迪克,这是真的,爱他的美貌,爱他的钱,爱他的生活方式,爱他的一切,包括爱他本人。雷普利杀了迪克,因为嫉妒,嫉妒他的完美,因为憎恨,憎恨他的羞辱,因为害怕,害怕他的抛弃,于是他杀了他,这不是偶然,他一直在杀与不杀之间徘徊,不是这次就是下次。雷普利也爱彼得,相比于迪克,雷普利对于彼得的爱来得更纯粹,没有自卑,没有被玩弄的感觉,没有过多的欲望交错其中,于是就有了第一段的独白,他真的想把钥匙交给彼得,但他失败了,他败给了他的心魔,一来他不想让彼得看见他内心的丑陋,二来他不想丧失他辛苦的来得一切,他的欲望战胜了他所有的情感,他失去了救赎自己的最后的机会,应该是他主动放弃了,结尾他在船上对彼得说的:“你知道此刻我还希望改变什么吗?……Nothing”。
以前我还看过另一部关于雷普利的影片,是由约翰·马尔科维奇主演的《雷普利的游戏》,那是二十年之后的故事了,那时的雷普利已经通过犯罪和婚姻聚敛了大量的财富。而这个过程也使得他早已没有了年轻时的青涩和冲动,锻炼得冷酷无情,油盐不浸。唯一不变的是他狭隘的心胸,只是因为对方的嘲笑,就能像游戏一样置对方于死地。那部影片里的雷普利更加的令人厌恶,别人的生死只在他一念之间。
在来说说演员。第一次看这部电影,里面的演员几乎都不认识,现在再看,全都成了大明星,就连丑陋的飞利浦·霍夫曼都熬成了奥斯卡影帝,实在是佩服安东尼·明格拉的眼光。其中最出彩的演员还是马特·达蒙和朱迪·劳,尤其是朱迪·劳,他成功的诠释了迪克这个纨绔子弟的高傲,狡诘,玩世不恭。以前看电视上采访陈坤,谈到他所扮演的金燕西,他说他希望能够演绎出那种富家子的状态,显然他并不成功,他应该看看朱迪·劳德表演,那不是一种表面上的模仿,而是一种从骨子里渗出来的气质。
马特·达蒙属于那种性格演员,什么是性格演员呢,就是有自己一套独特的表演风格,所表演出来的角色没有太大反差,不会像丹尼尔·戴·刘易斯那样演什么像什么,性格演员演什么都是都是一种处理方法,都像是在演他自己,但是却把自己的魅力发挥得淋漓尽致,比如说阿尔·帕西诺,比如说陈道明都属于性格演员中的翘楚。马特·达蒙德表演风格是那种沉静中略带一丝羞涩,非常适合扮演心思敏感细腻的人,而这次的雷普利先生,他也很好的完成了任务。当然,他最为成功的角色,还是属于贾森·伯恩。
影片中两个女演员的演技要在男演员之上,戏份不多,却要讲角色的魅力展现出来,这不容易,因为基本上,给她们表现得机会不多。无论是帕尔特罗还是布兰切特,在我眼里都不算美女,甚至长得都很古怪,但是随着表演,她们的魅力点点滴滴的展现出来,她们的气质使得她们美不胜收,会给你这样一个感觉,选择这样的女人,是一件很有品位的事情。做到这一点,这表演就算是成功了。
原本以为没什么可说的,不曾想说了这许多,到此为止,不说了。
2 ) 那些恰似古典乐和jazz的爱情(还有迷人的Jack Davenport,笑)
如果你和我一样,是一个从没看过Matt Damon的电影,也对大帅哥Jude Law一无所知,没有看文艺片的天赋而且神经也很大条的人,千万不要选择《The Talented Mr. Ripley》作为入门。
更进一步,如果你和我一样其实是为了Jack Davenport才去看这部片子的,那我肯定你看完第一遍的时候除了想掐死Matt Damon之外不会有任何别的感想。JD在片子里演的Peter Smith-Kingsley是个和小说有质的差别的角色,导演把他造出来,而且找了JD来演,那目的也就是让观众心碎的。
当然,如果你是冲着MD和JL的暧昧去看……赶快算了,这片子只会让你弃腐从良的。
——《The Talented Mr. Ripley》观后感
片子的内容,是讲一个迷恋上大少爷的倒霉穷小子,怎么由妒生恨到失手杀人到一错再错,最后万劫不复的。关键词是物欲(重点),打着同性恋题材的擦边球(深究起来,关系真的不大),主色调昏黄。
四个男角色:主人公Tom Ripley(MD饰)、大少爷Dicky (JL饰)、Fredi(大少爷的狐朋狗友,胖子影帝Hoffman饰)、音乐家Peter(唯一一个确实是homo的角色,JD饰)
两个女角色:Marge(金牌美女Gwyneth Paltrow饰,大少爷的女朋友和真.心上人)、Meredith(家底和大少爷相当的富家小姐,和Tom有段镜花水月的恋情)
主人公Tom是个美国穷小子,在剧院做侍应生,生活贫寒,只能在租住地下室,经常在没人的时候偷弹剧院的钢琴。爱好是古典音乐和戏剧,随身带着莎翁剧本,歌唱和弹琴都很有天赋。性格上缜密精明,有惊人的模仿天赋(包括别人的声音和笔迹),对上流社会的奢靡生活有深深的向往。Matt Damon演得很成功,如果你同时看过他的谍影重重,你大概会觉得那里头男子气概十足又简单刚毅的MD和这部戏里机关算尽的可怜虫根本不是一个人。
一切开始于一场名流集会,穷小子Tom在集会上给女歌手做钢琴伴奏,他那天穿着一件借来的普林斯顿校服,因为他的艺术天赋和他这件衣服,他受到了船王Jenny先生的青睐。这儿Tom撒了全剧的第一个谎——在Jenny先生问他是不是普林斯顿的学生的时候,他出于虚荣心没有道出实情。Jenny先生喜欢他的乖顺伶俐,同时给了Tom足够的路费,让他帮忙去意大利找回来自己翘家的儿子Dicky。
Tom答应了,同时他也面临着因为谎言带来的困难,他必须伪装自己确实来自普林斯顿大学,是Dicky的同学。大少爷Dicky是个风流英俊的花花公子,酷爱爵士乐,正流连于意大利的风景和潇洒生活之中。Tom为了他的任务做了周密准备,他在家温习爵士乐有关的所有知识,这儿出现了全剧第一个矛盾——其实Tom不喜欢也看不起爵士乐,他是古典音乐的拥趸,在放唱片的时候他说了全剧里他自己最有男人气概的一句台词,讽刺说他根本分不清唱片的爵士乐歌手是男是女,实际上这个矛盾也作为一种象征,贯穿了全剧的始终。
然后他出发了,找到了Dicky,凭着自己的手腕和智慧挤进了大少爷的生活,然后他沦陷在了意大利风景如画的夏季里。
Tom迷恋上了Dicky和Dicky的生活方式。没错,他俩的关系是迷恋,就算Tom再怎么说我爱你,说我愿意为你做一切,甚至穿Dicky的衣服闻Dicky的体味,他俩的关系都是迷恋和被迷恋,是物质欲望和猎奇心理作用下的产物,多多少少让人不寒而栗。
片子说Dicky大少爷是个太阳一样的人物,这是他女朋友Marge的评价。“他关心在意你的时候给你太阳一样的温暖,但是被他忘记却又如此寒冷。”这位迷人的姑娘这么评价,Tom认同。不过我不认同,我第一眼看见Jude Law的扮相就纯生理的排斥这个把“不可信任”写在那张俊脸上的Dicky。实际上也是这样,剧本一边说着Dicky是太阳,一边对他真实的情况给出了诸多暗示。他爱恋女友Marge,甚至为了她愿意放弃一直以来的不婚主义,但是他又不能控制自己四处拈花惹草寻找新鲜感,出于年青冲动和Tom玩暧昧之后又厌倦拒绝,还制造过对当地女子始乱终弃结果一死两命的惨剧。这儿明显能看到Dicky的性格缺陷,他完全不成熟,精神空虚而且心智不稳,这点儿在后来被证明了,他在大学就有暴力倾向。不仅如此,在电影里,Dicky大少爷一直会是万人迷,但是实际上普林斯顿没教给他任何东西,他读书拼写都挺差劲,把大量时间浪费在酒吧和游艇上,一副爵士乐发烧友的模样,可惜随身携带着萨克斯却只会吹可怜的几首曲子。总之他内心或许有深刻的痛苦,但是他的头脑却实在简单。
所以Tom说他爱Dicky的时候我简直要叹息他实在瞎了眼,傻小子受够了贫穷,一见到意大利迷人夏日里,大少爷奢靡放浪的生活就立刻缴械投降。更可悲的是他居然就此把Dicky的生活方式视为追求目标,这体现在Tom假装喜欢爵士乐,并且以此吸引Dicky的注意,而Dicky对他真正爱的钢琴一窍不通,对他喜欢的戏剧更是嗤之以鼻。不过不管Dicky有多不学无术,这位大少爷有种放浪的聪慧,他最后厌倦了Tom,意识到了Tom和自己的差别,并且拒绝了Tom的告白之时,相当残忍地说道:你简直就像个缠人的小姑娘。
这话说对了,我不愿意看到Tom被这么奚落,但是Dicky的话一针见血。没有什么比这句话更能精确地形容丧失了自我的Tom是个什么样的精神状态。
Tom和Dicky的决裂也是有象征意义的。最开始二人欢乐地在游艇上度日的时候曾经约定要一起去威尼斯。当时Dicky说“一见威尼斯死也无憾”,但是等到Tom邀请他去的时候,大少爷已经厌倦了反悔了,他们改去了北意大利,然后Dicky死在了和Tom租来的小船上。不过威尼斯并没有从Tom的生命里消失,而且最终证明了那确实是个让人死而无憾的地方,不过绝对不是因为Dicky,而是因为那儿有Peter——Jack Davenport扮演的Peter。
我其实对同性禁忌这类题材的电影不怎么有耐受力,当初看断背山稍为纯情的部分感动,而春光乍泄则只想演员各回各家各找各老婆……所以我必须说挑了JD去演Peter的导演你是个天才,从剧院里Matt Damon一头撞在他身上,JD微笑着说了第一个单词Hello的时候起我就完全被他迷住了。Tom和Dicky的关系是物质欲望引起的错误痴迷,夹杂着因为主人公长期自我压抑的性取向最初开始抬头的那种……呃,纯身体吸引。Tom遇到Peter则是完全相反的、纯精神的关系。
Peter是全剧唯一一个毫无争议、确实是homo的角色,JD成功了,比起还有粉丝为MD在片子里的取向争论不休,基本上他的演技被认为一看就是个homo。Peter和Tom之间可没有我爱你也没有鸳鸯浴,不过我必须说就凭Jack Davenport给Matt Damon的那些柔情似水的眼神,你应该相信他的演技不是盖的……不是每个直男都能用那种眼神看一个比自己矮半头的兄弟的,不信你找一个试试。关于Ripley这片子的同性恋话题,Matt Damon接受过一个采访,里面提到Peter的部分很有意思:
记者:但在电影最后那一位甜美且心地细腻的音乐家彼得……
Damon:他是位绝好的男人。
(看过JD表演之前,我估计不会对甜美用来形容男人有任何好感,不过现在我得说这也是个精确的词。更有趣的是虽然他总是柔情似水细腻如诗,但是比起homo我更容易在他身上想到某种肖邦式的气质……呵呵)
很多Ripley的影评都说,Tom爱的是大少爷Dicky,但是对Peter只是暧昧暧昧。不过我看完了全剧觉得事实恰好相反,Tom发自内心的爱Peter,这一点导演给出了决定性的暗示,不过他当然不会让他俩脱光光泡一个澡盆的,那种露骨的手法是留给Tom和Dicky的关系的。
这儿就涉及到Tom到底是不是双性恋的问题(他有homo倾向是官方设定不用争议),我觉得他还是有点的。就像他其实也很享受和Meredith的关系。Meredith这个家底丰厚的大小姐为人大方坦率,对他很主动,那种被蒙蔽着的爱情里带有一丝情窦初开的天真味道,但是绝对不让人讨厌。反过来说Tom在Meredith面前有尊严有男性对女性的自信,他也吻了Meredith(虽然那里面兼有利用和欺骗的成分),Meredith的爱是他享受假扮Dicky的生活的原因之一。
但是,Tom最倒霉的是他最后不得不面对Meredith和Peter的矛盾。Peter爱的是Tom,Meredith爱的是假装成Dicky的Tom,但是Tom如果想要活下去,想要罪行不败露,他只能选择杀死孤身一人和他一块旅行的Peter,而不是亲友环绕的Meredith……功利的答案,悲剧的结果,不过我还是想掐死Matt Damon。
杀死一个像Peter那样的人的代价是巨大的,你的灵魂肯定会背负永恒的诅咒。很多fans俗套地形容Peter像个天使,那就这么类比吧,你得永远背负杀死天使的罪孽,这是Tom的结局。
Tom爱Peter,这种感情真切而深切。他的感情在这儿干净地就像他手指之下演奏的钢琴曲,带着忧伤和遗憾。他爱Peter就像他终于可以不用再假装喜欢爵士的嘈杂,而回归到古典音乐的纯净美丽当中一样。他爱Peter所以他看到音乐家在教堂的唱诗班演奏钢琴的时候,那表情像信徒一样虔诚而且痴迷。
实际上如果他不爱Peter才奇怪,想想吧,一个和他迷恋的大少爷一样具备上流社会气质的人,不同的只是他还爱他。Peter情趣高雅,温柔如水,善解人意,而且显然这个音乐家痴迷的是和他一样的古典音乐,是钢琴而不是酒吧里彻夜不眠的爵士乐。
Peter的善良让他爱怜Tom,他不知道Tom犯过的罪,他以为Tom只是没法面对社会对同性恋的歧视。第一次提到这个问题实在警局,他对Tom说,意大利当局确实不接受同性恋,可是你看,那曾经给意大利两大艺术巨匠都带来了不便……这个开脱之词纯洁得简直像水晶一样。
在Peter家里弹钢琴的时候Tom终于忍不住,隐晦地坦白了自己,他说他希望能抹去过往的一切,从头开始。我敢肯定他希望他的生命里从来没有出现过拿波里小镇那些纸醉金迷,他那时候希望自己只拥有眼前这个愿意笑着为自己弹奏一段欢快乐曲以驱散忧伤的人。很可惜Peter并不明白Tom在说什么,他不知道面前坐着的是个杀人犯,Peter的爱是简单的,他喜欢Tom的才华和他敏感的心灵。
决定性的镜头出现在船上,那时候Peter在雅典有演奏会,Tom陪他一起去,两个人在船舷上一起唱起了威尼斯船夫之歌,Tom对Peter说这一刻他已经再没有其他遗憾需要去改变。你必须注意这个镜头——Tom穿着西装领子的黑色外套,但是Peter穿着的是一件有兜帽和牛角扣子的呢子大衣。然后Peter说天气好冷,想回船舱,沉浸在喜悦之中的Tom决定自己留下来看落日。
然后镜头转了,船舷上只剩下了Tom,然后他碰到了Meredith——你再去看Tom的衣服,你看看他是不是变成了穿着一件带帽子的呢子大衣?
没错,他穿着Peter的外衣吻了Meredith,我想掐死Matt Damon。
你可以继续看下去,Peter在船舱翻看乐谱,他看到了那个吻,他之后一直低垂着眼睛,微微咬着嘴唇。Tom辩解说他是为了拒绝Meredith(其实他也真的是利用Meredith的感情以保存自己的成分居多),Peter淡淡地说:I don’t know that way,but I’m from a distance……后半句听不太清,不知道是不是这句,大体上就是说,我不那么认为(你是在拒绝她),但是当时我离得很远。
然后Tom崩溃了,恐怕他做不到当面欺骗Peter,更做不到像对待别人那样利用他们的感情来欺骗,所以他只能杀人。当然Peter不明白是完全不同的原因让Tom没法容忍他和Meredith共存在这艘船上。
然后就是片尾最后的谋杀,混账的Tom啊,你得多扭曲才能一边要求Peter对你讲一些柔软的情话一边下手杀人啊……Matt Damon我要掐死你……
Peter的死只有声音,他说了三句“Tom is crushing me”,第一句是暧昧的玩闹,第二句声音似乎发闷而且有点意乱情迷,我怀疑这儿的潜镜头是Tom吻他了,当然也有更残忍的猜测……不说了。第三句声音碎了,Tom是用勒颈的手法杀了他的,Peter没有怎么挣扎,他可能还不知道到底怎么回事,后面只有呻吟。Tom一边崩溃地哭一边勒死Peter,那个镜头里他没有穿外套,只穿着贴身的衣服。
然后Tom出来了,不胜寒冷地一个人蜷缩在房间角落里。
最后一次的注意,Tom身上的衣服。
他又穿上了那件带兜帽和牛角扣子的黑色呢子大衣。
其实那也是在他孤身一人来到威尼斯,Peter在码头上笑着向他招手,在漫天飞翔的鸽群中,带着他穿过日过之时的码头广场……那时候音乐家穿着的外套。
没啥别的可说的了,我注意到Tom最后穿着那件大衣出来的时候已经是我第三次看这段,不过我还是只想掐死他,话完了。
3 ) 没有人觉得这是一部时尚大片么?
俺看片的时候十分没有深度地忽略了瑞普利的心理历程,心心念念的只有两件事:一是希望坏人得逞逃脱法网;二是对电影里俊男美女们的着装打扮百看不厌。
帅得让人眼花缭乱的裘德洛那么多年前就把如今时兴的小礼帽戴得风流不羁了,西耶娜虽说在人品问题上没有带眼识人,其时尚品味的确不是盖的。
女配们的衣服更是一套一套看得人目眩神迷。格温妮丝每一种装扮都让人过目不忘:独自在院子里写作时穿的那件带小巧立领的奶油色开司米毛衣,让她看上去无比温柔;到处寻找失踪爱人时穿的米色风衣配着蓝色底的碎花长丝巾,楚楚可怜;在瑞普利住处逗留时穿的豹纹大衣和相配的豹纹帽子富贵逼人;最喜欢最后在码头上怒斥瑞普利时玛姬穿的那件蓝色束腰大衣,别致的领子松松垂下,翻出金色的绸缎衬里。
另一位富家女凯特让俺最爱的装扮就是她被瑞普利忽悠到咖啡馆与格温妮丝碰面时穿的那身,无檐软帽,紧身裙子,长长的灰色披肩,活脱一个正宗巴黎文艺女青年。
十年前的电影, 服装和造型现在看来不但不过时居然还非常时尚,果然simple & elegant才是王道。《天才瑞普利》的服装师,俺无比崇拜您。
4 ) 小人物只有吃饱吃好才能妄谈爱情
只要是从社会底层挣扎上来的,都不会对雷普利的所作所为有什么抵触的感觉。
当然不至于去杀人,但我们懂得怎样牺牲:牺牲才华换学位,牺牲时间换金钱,牺牲身体换地位,牺牲人格换机会。我们知道走后门塞红包打白条潜规则,我们知道规则是由少数人制定的,我们看着浮华冷笑同时无比热切的拥抱它们,我们从懂事起就学着残酷的现代丛林法则。
我理解那种自卑,我理解那种有时想要爱有时又杀掉对方的的心情。
没人关心小人物的自尊,所以小人物都要拼了老命的向上爬,直到看不起他的人都在他的脚底下。
我们不择手段,因为这个世界就是他妈的天然不平等。
所以,当我看到雷普利穿上迪克的衣服,正在得意狂舞时却被本人撞见的时候,我的尴尬和难堪更甚于雷普利自己。我们在羡慕也在觊觎所谓的上流社会,我们对有钱有势的朋友格外亲近和宽容,你难道敢说自己不是想沾上那一星半点24k的荣光?在你的心里,一次都没有偷偷的设想试穿朋友的那件巴黎时装周的新款上衣?
至于那两个被牺牲的爱人——上帝保佑他们。对小人物来说,怎样摆脱地下室腌臜的腐败味道才是人生的第一使命。如果穿华服品美酒晒地中海阳光的代价是放弃爱情,哪个小人物不会趋之若鹜?至于所谓的至死不渝,算了吧,那是有钱有闲阶级吃饱吃好了之后的甜品点缀,要的就是在阳光下悄然融化的凄美感觉。至于我们,就让我们把甜品打包外带好了,正好又省了一餐晚饭。
5 ) 恶意的吐槽
<Tips:首次写这么长的影评,而且还是一部非常老的片子。主要目的啦,就是看豆瓣影评没有一篇写得正常点的,心中有火发不出来,所以一吐为快。>好啦,入题。
影片的名字很怪异,叫做《天才瑞普利》,但是从中看不到一点天才的痕迹。所能看到的只是自卑到心底的极度压抑,流淌着贪婪的无尽欲望,虚荣而敏感的脆弱心灵,疯狂而冷血的无情报复。所谓的天才只是一只慌乱无助、经不起推敲的迷途羔羊,披着人性的善却将罪恶演绎到极致。
马特.达蒙所饰演的角色总会有无数的争议,但说实话看完这部电影,我对瑞普利这个角色是一种极度的厌恶。就像迪奇所说的,他就像一条吸血水蛭,令人厌烦而且阴魂不散。一旦受到伤害,首先想到的就是疯狂的报复,而从来不会从自己身上找原因。影片中,迪奇作为一个看似纨绔的富二代,对瑞普利已经表现的十分客气了,而瑞普利还是像牛皮糖一样死缠着不放,总是贪得无厌的索取。我想,世界上有一种人,还真是惹不起,无法用友善来感化。因为他们不会感到不知趣,反而会得寸进尺,像巨蟒一样缠着你越缚越紧,直到将你窒息。这种人从一开始就是一种极度变态的心理,所以还是少惹为妙。迪奇做错的,也就是一开始没有明确的拒绝,才给自己带来了最终的厄运。他只是像个孩子一样感到好奇,当感觉到危险的时候,他想扭头逃走,却被瑞普利释放出的报复毒液瞬间吞噬。
人一旦走错一步,就将万劫不复,没有回头的可能。 对于迪奇来说,他错误的给了瑞普利一个做朋友的机会。对于瑞普利,我想说是他自己的虚荣自大和极度自卑使他迈出了罪恶的第一步。就像影片一开头揭示的:“如果时间可以倒流,如果往事皆可抹去,从我生命的开头,从我借校服的时候开始……”。假冒普林斯顿学生是一种正常人都可能会有的小虚荣,当他发现这个身份可以帮他骗取他人信任时,瑞普利头脑中巨大的阴谋才渐次展开。在贪婪的诱惑下,本来看似正常的虚荣越发膨胀,最终泯灭人性踏上了犯罪的道路,并最终完成了从一个正常人向人格分裂症患者的转变。
影片中有一个细节非常真实的刻画了两人之间的心理变化:迪奇在船上单独面对瑞普利的时候,说出了对瑞普利的真实看法,希望他以后能离自己远远的,不要再干扰到自己的正常生活。瑞普利在听到迪奇对自己的极度厌恶时,一时无法接受并且面无表情的思考了几秒钟,然后立刻产生一个十分恶毒的报复计划。他假意挑衅迪奇,指责迪奇滥情并且表明自己对迪奇的畸形爱恋,这让迪奇十分反感,并且产生了痛扁他一顿的冲动。但是,迪奇善良的本性还是阻止了他,挥出去的拳头也只是在瑞普利的脸上拍了几下以示羞辱。瑞普利抓住这个机会立刻产生了报复的行动,趁迪奇无防备,抓起船桨朝迪奇的太阳穴砸去……
瑞普利属于一个人格分裂的精神病人,外在是一种懦弱自卑的形象,内心却又极度自负容不得他人对自己的丝毫否定。从懦弱到恶魔的转变需要一个能够说服自己的理由甚至是借口,而迪奇对自己的拍面羞辱正好提供了产生报复行为的正当理由。而这一切又都是瑞普利潜意识里早就策划好的,他的人格另一面需要的正是这样一个呈现结果。当第一次报复行为产生之后,就像打开了潘多拉的魔盒,需要进一步的谎言和不断的报复来填补自己看似合理的逻辑。所以就有了后面一连串的杀人事件。影片中瑞普利反复强调的一点,没有人一开始想要做坏人,这是对自己表象人格的一种安慰,因为不找个借口无法说服自己的人格另一面去继续犯罪,只有承认自己一切罪恶的出发点是好的,才能真正获得内心的原谅。
“不管你做了什么伤天害理的事,都会给自己合理的借口。谁会觉得自己是坏人?你可以把往事尘封在地下室,锁上心门,永远不去想,我就这么做的。直到你遇上愿意懂你的人,你想把钥匙交给他,让他打开心锁,走进你的心房。但是你办不到,因为你的心太黑暗,藏了心魔,不想让人看见你的丑陋。”上面这段话,是汤姆·瑞普利的一段独白,说给彼得听的,也是他内心的真实写照。这样的人,注定一辈子得不到自己想要的幸福,因为他所做的所有努力,都只是让幸福离自己更远,当远到无法触及的距离时,自我毁灭也就无可避免了。
看豆瓣上很多人说这是一部具有同志倾向的电影,在我看来纯粹扯蛋。如果这就是所谓的同性恋,我可以十分明确的回答这绝对是一种病态人格。还有,居然很多豆瓣评论表示很欣赏瑞普利的行为,觉得他很可怜。对于这种人渣,我真感到无语了。我想,任何一个单独的个体,如果只是伤害到了自己,那叫可怜。如果伤害到了其他任何对自己没有恶意倾向的个体,那叫可恨。由此而遭受惩罚那叫罪有应得。当然,如果从人渣产生的制度方面分析的话,就超出本文所能阐述的范围之内了。总之一句话,能够认同这种人渣的也必有其人渣之处,哥以后混江湖还真得小心点,正是这种人渣的存在让我看到了人性的复杂性。
不知不觉间,竟然说了这么多,原本只是想吐槽下对瑞普利这个人物的厌恶,没想到分析出这么多乱七八糟的东西。最后还不得不佩服导演的功力,非常难得经典的一部讲述人格分裂的心理电影,虽然看着很烦但是确实有深度。我想,以后还是不看这种基调阴暗的电影了,对自己的人生没有一点正面影响,还倒尽了别人的胃口。
<完>
6 ) 我们再也回不去了
我的电影品位启蒙甚晚,虽然从小到大看了很多电影,但是只知道看没有审美体会,除了蒂姆•伯顿的电影之外,只对三池崇史的CULT风格,感到异样的温情。两者都是B级片导演中的翘楚,他们俩在电影叙事和画面表现力上让我不仅不觉得特异、疏冷,反而像犊兽闻得同类气味,虽蒙昧却亦足以安顿其心。
所以很早以前看《天才雷普利》的时候也是走马观花,如此优秀的电影却被我囫囵吞枣,实在是焚琴煮鹤。不过好在最近又把这部电影重拾起来观看,对人性的剖析让我有了更直观也更深刻的体会。
关于criminal mastermind题材的电影,我只看过《逍遥法外》和《天才雷普利》两部,从犯罪心理学的角度出发,两者虽然犯罪初衷截然不同,但手段基础一致,即运用与生俱来的高智商。
孟子认为人皆有“恻隐”、“羞恶”、“是非”之心,有些人之所以干坏事,是因为受环境的影响。也就晏子所谓的“橘生淮南则为橘,生于淮北则为枳”。那么由此反观雷普利,他受迪克之父所托从纽约前往意大利召唤迪克回家,是否就是从纽约到意大利的环境变迁引发了他的犯罪动机呢。看过电影的人都知道,答案是两个字“非也”。
电影起名为“天才”雷普利,我猜导演对真正的杀人凶手雷普利心存无限好感,是怀着一种豁达并且钦佩的态度来演绎的,而我素来喜欢挖掘人的阴暗面,所以我更多的是看到雷普利潮湿发霉的内心地牢。
人在任何一种情况下都有可能爱上一个与自己完全不同的另一个独立个体,这是人天生存在的可以发挥爱的本性。我们常说我们爱上一个人,爱他的博学多才,爱他的身份地位,爱他的明辨是非,爱他的理智从容,我们给每段爱情都找个借口,有的爱甚至是因为孤独。
事实上,爱,往往不需要理由,有的爱来的迅猛,一见而钟情;有的爱后知后觉,多年以后才感受这段绵绵情意。雷普利的爱夹杂着几多虚荣羡慕也渗透着些许嫉妒和卑微。人常说,先爱上的人往往伤的更多,当雷普利意识到自己完全被花花公子迪克吸引的时候,他选择勇敢的表达,这种对爱的表达是清晰有力的,可是少数派爱恋往往不被大众接受,于是存在道德和观念上的分歧。并不是说迪克完全不能接受雷普利的同性之恋,只是并非所有人都能在突如其来的变故面前镇定自若,迪克显然不肯放弃优越的物质生活,也不打算改变目前的生活状态,他的内心也不像外表看起来那样绝对的浮夸,他的心理承受力在正常的生理范畴内所能承担的压力远远达不到平均值,这也是纨绔子弟的共同症结。
正因如此,雷普利作为智商超群的天才,对所能接受的事物在大脑里迅速回馈,他认为他的卑微的人生和卑微的感情都被辜负了,于是发生争执,与其说是他错手伤害了迪克,不如说是他天生的自尊强迫症促使了他亲手毁灭了自己。
我们都不缺乏爱一个人的能力,这种能力也使我们能够感受到来自别人的温情,爱一个人的同时,也能看到来自我们内心的挣扎,这种挣扎在一定程度上,就是我们本性的写照。到底是爱别人更多,还是爱自己更多,显然雷普利毫无悬念的选择维护自己,他为自己杀人寻着了一个强有力的借口,那就是爱上了迪克,却又得不到他。并不是说他现有杀人动机,后找借口,而说他对自己的内心并没有一个清晰的度量。
众所周之,雷普利是个天赋异禀的穷小子,他厌恶了纽约的一切,因为他在那里过着苦心经营却仍然捉襟见肘的生活,他需要一个出口,杀害迪克之后的他丝毫没有忏悔之心,他以迪克之名过自己贫穷贵公子的潇洒日子,为掩饰自己的罪行而到处行骗,不惜再度行凶。
德国精神病学家施耐德曾经在《精神病质的人格》一书中具体分析了各种异常人格与犯罪行为的联系。其中包括:意志薄弱型,情感缺乏型,爆发型,激奋型,自我显示型,偏执型,情绪易变型,软弱型,自卑型以及忧郁型。我认为雷普利在感情上的缺失,也就是他与迪克之间不平等的爱情线路产生闭路,加之他的绝对马基雅维利主义,导致了最后一波未平一波又起的连续杀人事件。我向来认为,做人的最高境界,只有两条,而这二者缺一不可,互相依存,即:软骨头、硬心肠。如今,雷普利不仅软骨头硬心肠,更具备高智商,简直是势在必得。
他对自己的纵容和对自我控制的无力,让他在黑暗的道路上越走越远。既为人,则有人之性,即便是一个屡次杀人的人,也在心底存有一丝自我辨证。雷普利也会偶尔为了迪克的死感到内疚,但大多数时间是恐慌,他爱自己远胜于爱别人。
“不管你做了什么伤天害理的事,都会给自己合理的借口。谁会觉得自己是坏人?你可以把往事尘封在地下室,锁上心门,永远不去想,我都这么做。直到你遇上心上人,你只想把钥匙交给他,让他打开心锁,走进你的心房。但是你办不到,因为你的心太黑暗,藏了心魔,不想让人看见你的丑陋。”很多爱人反目成仇也曾有过类似的缘由,日本号称有八百万神明庇护,创世纪的两位大神:伊邪那美命和伊邪那岐命本是一对恩爱之神,但因为伊邪那美命死后入地狱,浑身溃烂的狰狞样子不小心被丈夫伊邪那岐命看到,于是吓跑了丈夫,也激起了她杀掉丈夫的歹意。我们每个人都希望自己能够给心爱的人一个光辉美好的形象,天才也一样,雷普利爱上皮特之后,也曾想过以这样的方式救赎自己,然而,他已经陷入自我袒护的泥淖深渊,不能自拔。
当我们走在漆黑的深巷,头脑中会产生恐惧的遐想,各种神鬼妖怪都会出现在头脑中,总觉得背后好象有什么恐怖的事物在跟踪,这时候,我们已经没有回头路了,必须坚定的走下去,只有往前走,才有希望。
对于一个纯粹的利己主义者,雷普利头脑异常清晰的做着保护自己的必要行动,他的每一步都为掩埋自己的罪行而坚定不可动摇的踏进,我不想维护他,或为他辨证,他也不需要别人为他辨证。
因为他再也回不去了,不会有人明白,也不会有人相信,只有走下去。
偶就是看上了Jack Davenport…………其他的……无视掉……还有 我还是不明白为什么那么多人觉得jude law帅
“我需要再看一遍谍影重重挽回对马特达蒙的爱= =”
狭小圈子里的欺骗,竟然没被揭穿这些拙劣的谎言。人物塑造不错,但太经不起推敲了。
一开始看这片名我以为是那种学习很牛逼很刻骨的励志电影,但是等我看到一半后就觉得是基友片,到最后我才恍然大悟,原来这是murder!
如果不是马特达蒙,还可以再加一星。雷普利这个角色设定得太薄了,人丑,心态阴暗,占有欲强,死不要脸,自私……真tm集所有缺点于一身,在配上马特达蒙的一副呆样,这应该是影史上数一数二令人发指的丑恶角色了吧。但是,在电影世界里,导演还是可以安排一个金发美妞,一个优雅小哥爱上丫。
全片晦暗而沉重,意大利的风光亦像蒙了一层灰色的雾,只有他,Jack Davenport那双深邃的眼睛,盛满了温柔,给了我温暖和柔情。那是片中唯一的温情,亦是爱情。这一夜,我陷入了他那汪无底的眼波。
当年这些大牌都是nobody,明格拉真是全世界花痴的福音
我擦最后居然把这么温柔的Peter给杀死了!!!!不开心!!
AM大人的惯用手段:颠倒众生的主角。抱歉地说一句,MD长得实在抱歉——任何人和JL比长相都是输。(AM——“全世界花痴的福音”竟然和JL一样都是摩羯男。还以为AM会是金牛或天平,每一部片都力求美轮美奂。)
白嘉轩说自己这辈子没做过不能告诉人的事,他撒谎,他就不敢把骗卖鹿家田的事说出去。事实是,只有靠着不可告人的黑暗面,我们才苟活至今。偶尔会有一个过客让我们误以为可把秘密相托,但在萌生信任的那一瞬也立刻动了杀气。人生来唯一平等的就是孤独与沉沦,直到身败名裂,永堕无间。
Peter is gorgeous!!!
我被困在地下室里,钥匙再也找不到了
中间好几次都看不下去,因为我实在是不忍心看到穷小子雷普利的谎言被揭穿 好在最后没有(真的是好在吗?)
Matt Damon太丑了,和Jude Law根本不像!不要伤害爱你的人,否则你会死得很惨。如果那时候有腐女,一切可能都改变了。
明格拉就是有本事把一部犯罪小说拍成文艺片,还把非自己出生地的祖国意大利拍的那么美丽。演员阵容里集结了当年还略显青涩的诸多日后大佬,个个像钻石一样醒目。
一个腹黑自卑受为了一个霸王别扭攻出柜杀人,再为了一个阳光可逆攻崩溃迷失的可怜故事,我想成为你,所以我爱你;我爱你,恨不得变成你。雷普利并不如传说中那样的聪明,他不是模仿的天才,他只是痴心的天才。我爱你,不惜让你永远看不到我的黑暗。
“说说你爱我什么?”“因为你纯真……因为你善良……因为你温柔……”叫我如何能不杀了你?你说的根本不是我。
结尾处Ripley杀死Peter是放弃了最后的救赎的机会,任由自我被放逐荒野。扼住那个悉数自己好处之人的喉咙时,也是试图将丑陋的自己推开。迷失的人最可悲的便是永远无法承受爱与温情,比起外界的裁制,这样的惩罚才是最令人彻骨寒
根本就是恐怖片!看的时候不停地想捂脸。卧槽太尴尬了!卧槽太紧张了!卧槽太傻比了!卧槽这可咋整!卧槽怎么这样!卧槽又杀人!卧槽警察来了!卧槽穿帮了!卧槽阴魂不散!能一直保持这种节奏也蛮屌的……
不喜欢雷普利这个人,意大利倒是很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