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部电影或许是回答了我对于曾经有幸读过、看过的现实作品的一个问题。这些作品的真实性究竟如何,那些震撼人心的故事和情节哪些是作者通过细致入微的观察力和文字描述力所真实记录下来的,哪些是大刀阔斧改编后的映射,哪些又是完全来自转瞬即逝的灵感。 一个简单的作家返乡记,前半段的故事叙述的像是现实里随处可见的情景--功成名就的伟人回到落后的故乡,在既熟悉又陌生的街道,被完全陌生的人当做吉祥物一般高高捧起,每个人的嘴里充满赞美洋溢之词。随处可见的跟随和偷拍,所有人把自己与作家的一面之缘当做值得吹嘘的话题。这一切在现实中再正常不过。 但是随着进度条的拉进,故事的戏剧性开始展现出来,人物的行为渐渐变得荒诞,大众的态度开始转变,从尊敬到不敬,从不敬到疯狂。 作家称自己一生最大的成就就是逃离了故乡。影片始终在强调作家的写作灵感来源于故乡,但他的每一个故事总是将这个小镇描述得丑陋而悲哀。那么问题来了,人们将他称之为叛徒,到底是因为他逃离了这个无知、愚昧、暴力的罪恶故乡,还是因为他扭曲了现实,把淳朴温馨的小镇包装成“艺术家与其不幸出身”的惯用套路来讨好现代审美。 小镇之旅进行到结尾时,人物的行为已经变得荒唐而疯狂,童年好友呈现出怪诞的姿态,在去打猎的路上,每一个与作家发生矛盾的人用近乎呆滞的目光在街边凝视,而旧爱、司机、女学生这些美好的人却不见踪迹,这一幕明显带有超现实的手法,如果故事中的荒诞正是如同这一幕一样,只是作家的编造,那么对现实的写作则是极大的讽刺。作家给自己标榜文明和高尚,将20年的故乡见闻包装成落后的悲剧诞生之地,他也值得被人们称作“叛徒”,在灵感枯竭、创作停止之际再次消费故乡以取得文明人的认同。 但是如果所有的曲折都是作家亲身经历,且用艺术加工过的呢。作家肩膀的枪伤仿佛是证明他惊险历程的证据,那么这就是一个故乡对作家进行毒害的故事。在作家人生的前20年小镇蛮横地侵染作家的精神,所以他成为那个逃离无知的叛徒。而在归乡之际被小镇的恨意吞噬。这种恨意来自于嫉妒,对作家身上他们永远无法接近的荣誉的嫉妒,对作家文明、高尚的品质的嫉妒。 这些都是没有结果的争执,因为无论选择哪一种观点,都既缺少足以让人信服的证据,又存在明显的漏洞。 这部电影将小镇之旅按照作家新书的形式划分为五个章节,如同直白地告诉观众--你所看到的,都来自作家自己的讲述。就像《看不见的客人》,你认为你认为的就是你认为的。 这让整部电影和新书一样,作家打破第四面墙,直面镜头面带微笑仿佛在诘问观众:在我的故事中,你会信多少? 电影或是文字,亦或是其他蕴藏精神内涵的艺术,只有诠释,没有真相。
丹尼尔去萨拉斯之前说过,他这一辈子做的最值得让人称道的事情,就是逃离了萨拉斯。我想,这应该是事实,萨拉斯带给人的感觉是无趣的,愚昧的,麻木的。但是,丹尼尔也对艾琳说过,他永远也不会写在欧洲的生活,他所有故事的源泉都来源于这个小镇。所以,丹尼尔对小镇的感情是矛盾的,既厌恶它及它养育的人们的愚昧,又感激它给予自己的灵感。在四十年前,是前者驱使他逃离,而四十年后,是后者使他重回故土,丹尼尔抱着希望,觉得小镇可以因为自己而稍有改变。
被标为喜剧的原因大概是丹尼尔的冷峻和萨拉斯人的滑稽形成了很鲜明的对比。消防车上的巡游,拍照时人们的装腔作势,电视访谈只是为了给果汁做广告,安东尼奥女儿男朋友模仿的野猪叫声,很明显可以看出,丹尼尔对这一切的厌烦和无奈,然而这些,虽然愚蠢,但也是丹尼尔所能接触到的最初的友好。
冲突大多来源于一个叫罗梅罗的萨拉斯艺术家协会负责人,因为自己的作品没有被选上,而一而再再而三的挑衅丹尼尔。另一方面的冲突来自于丹尼尔的旧友安东尼奥,虽然在结尾之前他们的冲突不在表面,但从安东尼奥的表现来看,他对丹尼尔是充满敌意的,他故意在丹尼尔面前亲吻艾琳,又带着丹尼尔去酒吧勾引妓女,无非是在告诉丹尼尔:“艾琳在我眼里什么都不是,你心爱的前女友还不是在我手里沦为招之即来挥之即去的玩物。”
在绘画展览上,丹尼尔激怒罗梅罗之后,他告诉在场的人:“作为一个多年身处水深火热的过来人,我觉得我有责任让这个世界多一分光明,少一份黑暗,我知道这是一个充满危险的战争,但那并不意味着我会投降,若你们大家继续这样下去,继续我行我素,那么这个地方将不会有丝毫改变,若你们身处虚伪而不自省,无视自己的愚昧无知,反而为其拍手叫好,那么我很抱歉给你们带来了麻烦,从此你们可以继续你们的舒适生活,让萨拉斯成为安逸的天堂。”
丹尼尔在萨拉斯办了三次公开课,可以看出每一次的人数都在减少,因为几乎没人在聆听,没人在理解。我所能看见的唯一的信任和友爱,便来自丹尼尔和热爱写作的旅馆伙计拉米罗之间,丹尼尔送给拉米罗自己的书,称其为萨拉斯与文学的桥梁,这大概是智慧的唯一一次闪现。
那天晚上,安东尼奥为了发泄,朝丹尼尔的脚边开枪,没想到,丹尼尔被当作猎物击中,倒在地上。
然而他并没有死,不知过了多久,他的新书《杰出公民》举行了一场发布会,丹尼尔曾被罗梅罗指责他书中所写的东西暗喻了萨拉斯人的卑劣品行,是一个不折不扣的叛徒,当时丹尼尔想要解释虚构与现实,却怎么也说不清。
如今,丹尼尔戴着枪伤,在我的解构中,我更愿意相信这本书是他回以故乡最响亮的一巴掌。
(如果你大发慈悲想给我一个“有用”的话,就请在评论区留下你的影子,好让我知道你是谁吧🤞)
曾经和朋友调侃过一句,我说我最讨厌「自以为是的大人和颇有心机的小孩。」而这部电影则是放大化了前一种人,章回体叙事结构的阿根廷黑色喜剧一枚,距离布宜诺斯艾利斯七百多公里外的一个小镇里,获得诺奖的大文豪荣归故里,等待他的是乡里乡亲各种花样待见,那是「蛮荒」与「文明」的碰撞。
这应该是丹尼尔成名之后最难忘的一趟旅行,他说书中的人物永远离不开那个地方,而他却永远也无法回去那个地方。一个人名利双收后总会有多少自我膨胀吧,二十岁离开家乡,四十年后重新踏上这片土地,就连父亲去世他都没回来过,这次是小镇要给他颁发一个「杰出公民」荣誉勋章,还有讲座、画展评委、雕像揭幕仪式等日程等待着这个文化名人。 回乡之路是一路囧途,一辆破车就罢了,还半途抛锚,无奈的文化人把书的扉页撕下来助燃取暖,而翌日,胖纸司机随意撕下书里的一页拿去当擦屁股的卫生纸,这一刻,我们的主人公丹尼尔一脸尴尬。
住在有着罗马尼亚风格的酒店房间,那山寨风浓郁的颁奖仪式和那个PPT一样的VCR,站在消防车上当街游行,路人很没礼貌的用手机各种跟拍,上无聊的电视的访谈节目,做评委去评判画展的参赛作品却被质疑,还有一场比一场人少的讲座以及那座被泼花脸的雕像和自己真身被丢鸡蛋的惨状,乡亲们不断消费着这位名人为小镇带来的荣耀感,即使故乡愈加惨烈的对待自己,丹尼尔一直保持自己的涵养,谁让人家是个文化人不是。知识分子那种酸臭气和傲娇被这位威尼斯影帝演绎的十分精准。 而年少时的好友安东尼奥娶了他曾经的初恋,也是他抛弃的女人,这大叔各种实力秀恩爱又放荡不羁,一方面展示自己是多么慷慨包容,另一方面却一直打心眼里嫉妒着丹尼尔。自卑混合着嫉妒,酒吧里那段独舞浮夸的不要不要的,而最后狩猎场也是男人之间的「修罗场」,他没有想伤人,只是想证明的不过是自己更威风而已,可惜猪队友让男主直接扑街。
人都有从众心理,这个小镇里真心喜欢文学,喜欢丹尼尔作品的人有几个?当群体中某个人提出质疑,本来热情高涨的拥趸们却可以倒戈相向,实在是忒讽刺了。 嘲讽完乡亲们的愚昧,又嘲讽知识分子的自大;揭露完人虚伪的假面,再揭露人善妒的本性;刚刚让你感受完天大的礼遇和谄媚,接下来就让你感到这世界满满的都是恶意。浮世里摸爬滚打这么多年是利益熏心了,还是能保持初心依旧?
人最愚昧的就是不自知,自以为是,自我感觉良好。人最邪恶的就是嫉妒心,没有对比就没有伤害,滋生出恶之花,生根发芽,最后蒙蔽双眼。人最悲哀的是无人知晓你悲从何来。 丹尼尔说,我们唯一的共同点就是拥有同一个故乡。书中那些故事,不管有没有原型,也许真相并不存在,只有解构和诠释。水池中死去的火烈鸟在片头片尾都出现过,波澜不惊却让人扼腕,所以,有时候困境不是别人带给你的,而是你自己带给自己的。 结尾新书发布会男主那句反问真是很精彩的收尾。让我想到了《狩猎》最后那个镜头,也是迷一样的望着镜头和荧幕外的我们的交流。拉美人民果然脑洞大,现实主义魔幻风也是黑出天际了。
前段时间,网络上热议过一阵“逃离北上广”的话题,引起无数蜗居大城市的打拼奋斗的年轻人的共鸣。
在大城市生活的确对很多年轻人具有诱惑力,很多人挤破头,一门心思想在那座灯红酒绿的都市里,寻求功成名就的捷径。
我们更是希望有朝一日自己成功后可以衣锦还乡,荣归故里。
但经年过去,这个曾经离开学校时立下的梦想却愈发觉得遥不可及了。
故乡对于我们这些漂泊在外的游子来说,无疑是最深切想念的地方。
可是,假若有一天当你真的衣锦还乡,却发现故乡,早已不再是往昔时的模样的时候。
你又会作何感想呢?
也许你会变得很难融入故乡,哪怕你是一位“杰出公民”也不行。
这就是笔者今天要说的一部电影——
杰出公民
El Ciudadano Ilustre
这部电影在去年的威尼斯国家电影节上,媒体口碑大爆,多家媒体给予这部电影满分。
影片虽然错失威尼斯金狮奖,但凭借男主角奥斯卡·马丁内兹对角色入木三分的演绎拿下威尼斯影帝的桂冠。
该片的烂番茄的新鲜度更是高达100%,
豆瓣评分也有8.6分,好于96%的喜剧片。
这是一部充满荒诞气质的喜剧片,电影讲述了一段关于“故乡凶猛”的故事。
主人公丹尼尔·曼托瓦尼是一位获得过诺贝尔文学奖的作家,他沉默寡言,但却成就卓越。
但是在功成名就之后,他开始担心这些盛名带来的副作用会让自己的创作受到限制。
所以在诺贝尔的颁奖礼上,丹尼尔说出了这样一番感言:
「这样一致的认可和赞誉,与一名艺术家的没落有着直接确凿的关系。这样的奖项也说明,我的作品符合评审委员、专家、学者以及国王的口味和需求。很显然,我是最适合你们的艺术家,但这样的适合,与艺术创作该具有的那种内在价值几乎没有关联。」
在获得至高无上的荣誉的场合里,丹尼尔的话却相当不给面子。
就在这时,他收到了来自自己生活过的故乡的一封邀请信,他们要为丹尼尔颁发一枚“杰出公民”的勋章。
自20岁时离开家乡那个偏远的小镇,到自己功成名就之后,丹尼尔已经将近 40 年没有回去了,这让他突然想要来一次衣锦还乡之旅。
但是这趟归乡之旅却不是丹尼尔想象中的追求平静的旅程。
从荣归故里的第一天起,丹尼尔便同自己童年成长的故乡产生了一次次的隔阂。
当所乘坐的汽车抛锚在杳无人烟的荒郊,自己本来打算送人的书获被撕下来生火,甚至是给粗俗的司机擦屁股。
这里的居民对文学其实毫无尊重,他们只是觉得小镇上出了大人物,便觉得与有荣焉,所以必须得从丹尼尔的身上得到一些什么。
他被镇长要求坐上消防车,和选美小姐一起巡游小镇,滑稽的如同马戏团里取悦观众的小丑;
丹尼尔受邀参加一个电视访谈节目,主持人却根本不在乎他如何回答,反倒是热衷于在节目打一波广告;
更诡异的是一位小镇上的农民,他要求丹尼尔为自己的儿子买一架价值不菲的轮椅,就因为他们觉得向丹尼尔是名人,问他要钱是理所应当;
而丹尼尔当年的一位发小,如今变得高傲自大。
他骄傲的理由是因为自己娶了当年丹尼尔追求过的女友,如今便可以在著名作家面前大肆秀恩爱;
可是当丹尼尔正准备向发小炫耀自己睡了一个主动投怀送抱的女粉时,他果断没有拒绝;
然而却在发小家,突然得知这个主动献身的热情女粉丝竟然是发小的女儿……当时的场面一度十分尴尬;
而她投怀送抱的理由根本与热爱文学无关,不过只是想丹尼尔带着自己离开这座封闭狭隘的小镇。
当丹尼尔在故乡逗留的事件越久,事情越来越走向难以控制的局面。
有人在他讲课时,指责他在自己的书里抹黑当地居民,对他恶语相激;
在镇上的画展上,丹尼尔因为不满结果内定而说出实情,却被反对者谩骂与侮辱。
甚至有人将手中的枪管对准了丹尼尔……
电影的最后,用一个开放性的结尾,留下给观众无限的遐想。
丹尼尔在自己的新书发布会上讲述书里的这段归乡之旅,仿佛那些都只是小说里的故事一般。
但当有记者问道故事的真实性的时候,丹尼尔又亮出了胸前的枪伤,似乎在证明着,那些曾经发生过的真实。
丹尼尔说了一句意味深长的话:
「我最辈子最杰出的事,就是逃离了那个地方。我书中的主人公永远离不开,我也永远回不去。」
这点明了影片最大的主题。
如豆瓣上意外看到了一条影评说到:
这部电影其实一幕阿根廷版的《莫言返乡记》。
确实,仔细想想这部“拉美人民玩自黑”的喜剧,的确像极了前几年著名作家莫言获得诺贝尔奖之后回国引发的“莫言热”。
莫言先生在当年获得了诺贝尔文学奖,回归了自己的故乡高密,被授予“高密人民勋章”。
随之而来的是,莫言先生曾经住过的小院,被开辟成了旅游景点,“莫言旧居”附近的房子租金连翻几倍,周围支起了小摊,卖起了纪念品。
当时,当地政府甚至提出了打造“红高粱文化” 、“莫言文化区”类似的“莫言经济”的口号,不仅受到了有关旅游专家、文化学者的批评,也让莫言先生本人不胜其扰。
在当年《三联生活周刊》的一篇采访里透露了莫言先生对于故乡的复杂感情:
故乡对于他(莫言)有两层含义: 一个是生于斯长于斯的现实家乡,另一个则是他在小说里塑造的文学意义上的故乡。21岁前,莫言一心想逃离家乡,因为那里充满了饥饿、孤独、压抑与恐惧。 但当他真的离开家乡,才发现那些饥饿与孤独的记忆,为他的写作打开了一扇万能之门。
怎么样,这个故事放到《杰出公民》里是不是有着惊人的类似。
电影的开始,丹尼尔盯着池塘里象征着自由的火烈鸟的尸体,暗示着他正在逐渐死去的创作自由。
他深切感受到自己获得的巨大成功与盛名正在成为一种枷锁逐渐束缚困住自己。
就像电影中的台词一样:
「持续不断的热情与些许自豪,都会怂恿我感激他们。感激他们决定了我创作生涯的结束。」
所以他决定返回故乡,追求自己当年走出这片土地的初心。
故乡也是丹尼尔的创作源泉,他在哪里成长,留下了最深刻的记忆。
然而记忆中的故乡早已今非昔比。
如今小镇上的居民,他们感兴趣的,从来都不是丹尼尔的作家身份,他们也不关心男主的学识和文学底蕴。
他们在乎的只是他的名声,和可以带来的利益。
中国人有所谓“穷乡僻壤出刁民”的说法,在这部电影中被导演用讽刺化的桥段表达出来。
每个人都想从这位杰出公民的身上得到些什么,他们甚至利用“道德绑架”来要挟丹尼尔为自己买单,而当丹尼尔拒绝便展开报复。
其实这样的事情在当下的热会早已屡见不鲜。
笔者也经常在网络上见到诸如“某明星捐款只捐XX万”的耸人听闻的新闻报道,这大概是一种典型的“仇富”心理。
而影片的导演巧妙的利用了各种冷幽默式的讽刺桥段来极尽挖苦之能事,嘲讽了那些“于无知之中作恶”的民众们。
他们每个人都站在丹尼尔的身后,勒令丹尼尔满足自己的要求,仿佛一个个拿枪威胁的暴徒一般。
男主逐渐被自己的故乡所吞噬,而最令丹尼尔失望的恰恰是来自于故乡这座小镇的“愚昧”和“不堪”。
而这正是影片最大的亮点,它的故事有多荒诞,讽刺就有多现实!
笔者在看这部电影的时候,会莫名的感同身受。
乡愁。
大概是游子们最深切的感情,可到底是什么样的力量,让我们日夜期盼回归的故乡,变得“凶猛”起来?
我曾努力拼搏是为了衣锦还乡,悲哀的却是发现故乡早已回不去了!
看完这部电影,或许漂泊中的每一个人,都会有自己的答案。
PS:本文发表于公众号【迷影映画】(ID:miying1994)
“非洲有个部落,他们的词汇里没有自由这个词。为什么?因为他们本就是自由的。文化不是孱弱不堪,极易损坏的,文化具有顽强和长久的生命力,它坚不可摧,能够挺过最严酷的灾难,并不需要保护,弘扬和资助。然而文化本身,总被那些无知,危险,愚蠢的人挂在嘴上,我个人从不用这个词。”
01.31.50 台词节选
老乡制作的PPT笑到泪崩。
论一个获诺奖大作家的生活烦恼,数码跟拍伪纪录质感,故事主角换成中国的莫言,也许也可。故乡就像里面总是故障抛锚的汽车,不是想象中那般田园牧歌;不成功别回乡,人人当你是撸蛇;成名有钱也别回乡,人人当你是神,拜求若不应,恨你入骨。非得回乡,最好是锦衣夜行,“轻轻回来,不吵醒往事。”
“我笔下的人物没法离开那里,而我却无法回去” 一开始以为是《天堂电影院》的回归故里、然后转到《乐队来访》的近乡情怯、再演变成《狩猎》的人心交战、最后以《奇幻人生》式开放结局收尾。家国、故土、邻里、亲友关系交织在这一出讽刺戏,2016版《荒蛮故事》。“她尽可能地跟随你的脚步,一生如此”
结局高能,文化人比文化厉害啊,乡愁什么的都是扯淡。好想@国内电影人,“莫言返乡记”可以提上日程了...
近期看过的最炸裂的片。导演视角比较客观,该抽耳光的都抽了,谁也没漏过。另外,看了这片就能明白,何谓回不去的故乡,就能明白,有些人逃离故乡后,再也不想回到那里去。
接连看了几部市面上的商业片,有成功的《战狼2》,也有不成功的《三生三世十里桃花》、《神偷奶爸3》,似乎有些受不了啦,赶紧换个文化艺术片看看。本片倒是大对我的胃口,有内容又有技艺,给人不少启示及愉悦,也该给个满分!
以不断出现的戏剧冲突推进故事,塑造主人公及群像,其间各种揶揄荒诞,讽刺自嘲,荒唐扭曲,看得人欲罢不能。影片看似呈现着故乡对作家的二次绞杀,实则是遭遇创作瓶颈的腹黑作家的一次心脑刺激,因为了解故土,他一反常态,谦虚低调的回去,果然贫瘠狭隘逼仄的故乡是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文思宝库……
1. 真实。2. 想看莫言的影评。
南半球最骄傲的阿根廷人,自黑起来简直不是人
在所有文学作品都在讴歌故乡的世界,这部电影真是一股清流。
继戛纳的荒蛮故事之后,威尼斯竞赛又诞生一匹阿根廷讽刺喜剧黑马,对小镇愚民嘴脸的描绘鞭辟入里。一位获诺奖后衣锦还乡的旅欧作家,先后受到万众膜拜的待遇和丑化家乡忘恩负义的唾骂,其间还有陷入拮据境况的冷幽默,被发小和初恋的女儿推倒的闹剧,以及作家内心憎恶和同情的纠结。男主演技很棒
无意中伤,但是脑子里一直伴随着电影,想象莫言回到高密的情景,然后就不由自主的笑了。
虽然是阿根廷电影,但这种对民族劣根性的自省,以及文化上的自卑与傲慢,放在中国的现实语境下也毫不违和,深刻而有趣,到目前为止的年度最佳。
新年第一部。是得道莫还乡,还乡道不香,穷山恶水出刁民呢?还是获奖5年,才思枯竭,创作停滞,只能趁机向故乡的库存再次索取,重新消费了一把“我老家那些愚昧落后丑恶的事”,向文明社会的文明人士献媚呢?作家说了,没有真相,只有解读,全看你愿意相信哪个版本。但无论哪个版本,都足够黑色。
故事不错,锦衣泥行。但我有一个问题,剧组是不是买不起三脚架?
不知道好笑在哪……(认真脸)
人生的热闹,你都知道。从皇室手里接过诺贝尔奖、从镇长手里接过杰出公民奖。人生的尴尬,你都知道。坐在飞机上听到广播里自己的名字、录着电视节目猛然插进的广告。人生的莫名,你都知道。你要给同乡少年买轮椅、去赴陌生人的邀约。衣锦还乡,故居作他用墓园已荒芜。唯独这份乡愁安放何处,你不知道。
这部片的高级之处在于一边讽刺了乡民们的愚昧,一边又讽刺了知识分子的自大,这正是现时代所有逃离了故乡的我们所面临的困境。一部非常“好看”的电影,但后期剧情转折太快,男主的转变不够明晰,似乎再多半小时节奏更佳!
我在故乡的一百种死亡方法。《杰出公民》以写作的章节体,带出一个荒诞夸张,黑色自嘲的诺贝尔作家变形记故事。片子其实不是我个人主推的那类,影像技巧印象不多,而是依靠连珠炮的戏剧冲突设计,玩命揶揄各种扭变,但主题本身对文字工作者真的杀伤力不小。众多配角从造型到言行都十分鬼搞。
@balmes 结尾漂亮,之前的暗示线索瞬间连起来几乎摧毁了全部已知事实。通篇简直就是艾略特The Hollow Men里“Falls the shadow”那三节的视觉化,深刻的认知模糊与情绪隔绝感。其实深究真假又有何意义?故乡始终是回不去的地方吧。